1万元 “寻找最美翠翠”——微电影及剧本创作征集
边城、拉拉渡、翠翠……人们一旦提起这些词汇,总能想到沈从文的经典现代小说《边城》。正是因为沈先生笔下清纯可人的女主人——翠翠,才使得重庆秀山和湖南花垣于清水江两边上的小镇——洪安与茶峒,都共同拥有了一个充满神秘感的名字——边城。“边城”已经成为秀山旅游的一个著名符号。为打响“边城”旅游,进一步唱响“世界只有一个边城,边城就在秀山”的主旋律,拟开展“寻找最美翠翠”微电影及剧本创作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共秀山自治县委宣传部、秀山自治县文联、秀山自治县文体广新局、秀山自治县旅游局共同主办,期望通过此次活动提高秀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响秀山“中国边城”旅游新品牌。 一、项目主题 “寻找最美翠翠”——微电影及剧本创作征集活动。 二、征集范围 立足秀山,面向全国,所有微电影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自由撰稿人、文学爱好者、各院校师生等只要有想法,有创意,都可报名参加。 三、剧本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且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2、此次活动所征集的微电影剧本,题材不限,可为历史的、现实的、童话的、科幻的等等。作品应为规范的文学剧本样式。3、主题积极,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构思独特,适合于微电影的形式表现。4、征集的微电影剧本紧扣主题,即作品必须围绕“寻找最美翠翠”这个核心,不得偏题、跑题。5、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风俗习惯。 四、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4、根据大赛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无条件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5、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参与方式 来稿需文字稿或电子稿,其中文字稿必须为电脑打印稿。可以用信函邮递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信封正面及电子稿标题应注明“寻找最美翠翠”微电影及剧本创作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 征稿请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1123室 。 邮 编:409900 E-mail:xscsxx2014@163.com 咨询电话:023—76662749 六、评选方式 1、活动组委会及评选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评审。 2、开设“寻找最美翠翠”微电影及剧本创作征集活动专题网页,参赛的作品将在网站进行同步链接,网民可通过网上投票参与评选。3、参赛作品由专家评审和网民投票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审占总成绩的80 %,网民投票占总成绩的20%。 4、获奖名单在9月底在秀山报、秀山电视台、秀山网进行公布。 七、奖项设置 评选出最佳剧本创作奖、优秀剧本创作奖、入围奖名单。 1、入围奖:20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2、优秀剧本创作奖:2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3、最佳剧本创作奖:1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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