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6-24 09:04:00

2015年度红领巾读书征文活动

各县(区)文明办、文广体(体旅)局、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市少儿图书馆,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热爱环境,爱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文明意识,经研究,定于2015年5月—8月在全市开展主题为“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红领巾读书征文评奖活动(以下简称“红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和初中学生(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分类)
二、征文要求
“红读”征文必须是围绕此次活动主题的读书心得或观后感,体裁不限,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规范,结构合理。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征文奖
从各县(区)推荐的优秀征文中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辅导奖
在各县(区)推荐的优秀征文的辅导老师中评选产生。
(三)优秀组织奖
授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活动内容丰富、社会影响大、征文质量高的县(区)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及图书馆。
(四)组织奖
授予组织策划较好、活动成效较显著、征文质量较高的县(区)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及图书馆,以及在学生、教师中宣传发动积极踊跃、推荐参赛篇目较多的学校。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
各县(区)、各单位在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制订活动计划,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谋划本县(区)“红读”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下旬)。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县(区)形式多样的“红读”系列活动。
(三)初评申报阶段(7月上中旬)
1.以各县(区)为单位,在县(区)初评的基础上,于
2.各县(区)文化部门于7月底前,将本县(区)组织开展“红读”活动的工作计划、活动总结、优秀征文目录(含篇名、作者、辅导老师及所属学校)、征文作品电子稿及活动相关简报、表演图片、表演视频资料以电子邮件或网络传输的形式传市少儿图书馆,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85681823,电子信箱:313979332@qq.com
(四)评选推荐阶段(8月份)。进行全市“红读”优秀征文评奖。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各县(区)在评选推荐阶段结束后,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将抽调有关专家组成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优秀征文评奖事宜,并从中推荐一定数量的征文作品参加江苏省“红读”征文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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