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原来没有那么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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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过一段“刻骨铭心”并且无疾而终的爱情。在那段感情结束之初,你或整天黯然神伤、魂不守舍,或一夜买醉,可惜醉的时候念着他的好,酒劲过了更希望他就在你身边。爱着的时候,总觉得会地老天荒,即便哪一天不得不分开,也觉得此生已不能再忘,可是,后来时间还是给了彼此一个大大的耳光,永垂不朽这个词太大,到最后你才确信,平凡的我们本就没有永垂不朽的爱情,所谓念念不忘,也不过是时间未到而已。
上大学那会,我的男闺蜜晓达先生曾经深爱过一个叫春晓的姑娘。学生会招新的时候,晓达先生对春晓姑娘一见钟情。已经大三的晓达先生是学生会主席,虽然其貌不扬却是才气十足,在N大学也算是个风云学长。据晓达先生说,他在整理招新报名单的时候,发现一个名叫佟春晓的人,晓达先生立刻想起那首诗——你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春晓姑娘的大头照在报名单上熠熠生辉,这位还未蜕去稚气的高中女生深深地吸引了晓达先生,那么炎热的夏天,因为她的出现变成了最美好的春天。
大学里出现的爱情往往简洁明了、直奔主题,春晓姑娘哪能经得住晓达先生的穷追猛打?郎才女貌,这段佳话很快便在N大学传开了。晓达先生对春晓姑娘呵护有加,他不仅担当了男朋友的角色还同时兼具了灵魂导师的重责。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爱情——朋友一样的恋人,恋人一般的家人。和许多情侣一样,他们也会吵架,可无论吵得如何激烈,他们仍然会和好如初。在爱情愈来愈浓烈的时候,晓达先生毕业,成为一名公务员,春晓姑娘大二,开始准备考雅思。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晓达先生和春晓姑娘都不愿提及有关于他们的未来,好像这是一个禁区,一旦捅破便只能说再见。春晓姑娘的父母都在国外,而且母亲身患顽疾,所以他们希望春晓姑娘毕业就能去国外读研,一方面一家人能够团聚,一方面春晓的妈妈也需要来自女儿的照顾。晓达先生知道,春晓姑娘这么一走便再也不会回来了,可是,就如同春晓姑娘有不得不走的理由一样,他也有不得不留下的理由。人那,从来都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父母把我们带来这个世界,也同时将赡养他们的责任托付给了我们。
晓达先生搜罗了N市所有好玩、好吃的地方,他记下了春晓姑娘所有特别的愿望,他做了一个名叫“春晓”的画册,他们没去一个地方他就贴一张照片,写一句他们之间的秘密。春晓喜欢吃海鲜,晓达先生带她吃遍了N市的海鲜;春晓喜欢看着星星做梦,晓达先生骑了两个小时的单车带她去远离市区的县城看星星;春晓不喜欢学雅思,晓达先生索性跟春晓报了同一个班,督促春晓学英语……我曾问过晓达先生,就这么把喜欢的人送走是什么的感觉?晓达先生始终未回答。
春晓考过了雅思,却一直未与晓达先生分手。直到有一天,晓达先生喝醉酒嚎啕大哭,那是我从未见过的他。我一直问,怎么了怎么了?他一直说,她走了她走了。我冲去酒吧找他,我扶着他一路走,他抱着我说:“我不是想把她送走,我别无选择,只能陪着她完成她现有的梦想,然后留下的是只剩下躯壳的自己……”
晓达先生沉寂了半年的时间,他不在活跃在我们的朋友圈,他总是把自己放在家里,除了工作就是沉默。我们曾想过很多办法“拯救”他,却总是以失败告终!失恋这件事,大概只能靠自己走出来,我曾经一直深信,无人可以代替春晓姑娘,再次出现在晓达先生的生活里。
晓达先生昨儿约我们泡温泉,带来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姑娘,长相普通、身材普通、气质普通,与春晓一比,更显得平庸。那姑娘叫他darling,晓达先生叫她小朋友,他们相拥在温泉池中,我在晓达先生的眼睛里看到了之前的柔情。我忽然有点心疼——为我们每个人逝去的青春。年少的时候爱一个人,总觉得一牵手便是天荒地老,总觉得此生无人再能代替,可时间会用最残酷的方式告诉我们——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永垂不朽的,我们也许在不经意间走散,之后的人生便再无交集。
我不知道荷尔蒙的有效期到底是不是18个月,我只知道,很多时候是我们夸张了对别人的深情,才会在失恋的日子里折磨自己也不放过别人,可时间却是打破幻想最有力的武器。许多年以后,若在某个深夜醒来,你想起那位美丽和姑娘或者闪闪发光的先生,也许还会感慨人生,感怀下自己的青春,可依然还是会与身旁长相平平的夫人或先生相拥过完下半夜!人生,真的没有什么东西是永垂不朽的,人心可变、岁月可迁,把曾经她或他当做此生最美的馈赠吧,不能辜负的仍是此刻陪在你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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