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6-25 14:24:34

5000元 湾里梅岭歌词征集启示

  湾里那么美,我想去看看,我带上你,你带上灵感,我们一起创作湾里好歌词吧。为扩大湾里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鼓舞广大湾里人民奋斗热情,展示湾里人民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现面向社会开展湾里梅岭歌词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湾里区广大干部群众、离退休老同志踊跃投稿。
  二、征集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11月15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梅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南昌日报社
  承办单位:中共湾里区委宣传部
  湾里区旅游局
  湾里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南昌梅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湾里区文化馆、湾里区图书馆、湾里区广播电视台
  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应征作品的歌词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以独特的视角描绘湾里区发展前景,且立意深刻,风格浓郁,富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和艺术感染力。
  2、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感染力强,悦耳达情,易于普及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时代特点,体现湾里区特色历史人文精神。
  3、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每位应征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方式:可采取邮寄或邮箱投稿的方式
  邮寄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工农路37号湾里区文化馆办公室,邮编330004,联系电话0791-83760807
  投稿邮箱: 1007675278@qq.com
  2、邮件标题注明“湾里梅岭歌词应征”字样,并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六、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由省市文联知名词曲作家、音乐家协会会员组成的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向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20名,湾里4A景区狮子峰或竹海明珠赠票1张。
  七、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作品侵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谱曲、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3、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应征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所有应征者将作品投稿至本通知指定的投稿点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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