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6-27 14:43:37

1000元 关于“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2015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函》(国质检质函〔2015〕117号),同意昌宁县人民政府筹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这是昌宁红茶产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获准筹建的又一国字号品牌。为扩大“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全社会的区域品牌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县内外开展“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以下简称“品牌理念”)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15日。投稿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上午12:00。

二、征集内容
“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作品要立足昌宁红茶产业,充分体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背景和昌宁红茶产业特色,阐明创建工作核心理念,充分展示昌宁红茶产业的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
(三)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做到观点鲜明、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表述尽可能生动、精炼,富有感召力,对创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便于宣传传播并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四、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投稿
通过征集活动邮箱(jdj_bscn@163.com)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中应包含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二)传真投稿
传真号码:0875—7120656。传真内容:包括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五、评选和奖励
“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初选,评选出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各2~3个,由“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入围方案中确定最终采用方案。一旦方案被采用,其作品著作权即归属“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对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最终采用作品的应征者分别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六、相关声明
(一)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二)主办方自动获得应征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报酬。
(三)本次征集活动有关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联系人:支芹会 周红
电 话:0875-7121519
    0875-7120656
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双赢 发表于 2015-6-27 16:54:56

http://www.yncn.gov.cn/xxgk/ggtz/0831032965220175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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