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举办“新区·让丹东更美好”主题摄影大赛及摄影作品展活动
http://mmbiz.qpic.cn/mmbiz/ibnr3jRj6m46006PicV1EPf0zL1BpOdnRkHRyrWyZtIWjo7xn32X0XZTlhhvmcPluugKeUNQ3CjuQ4nkKp9iadGdQ/640?wx_fmt=jpeg&tp=webp&wxfrom=5 为了充分展示丹东新区在“五区双十、产城共兴”战略指导下所取得的成就,用镜头记录丹东新区旖旎唯美的自然风光、气势恢宏的城市风韵、快速发展的产业集群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生动诠释新区广大干部群众敢为人先的创业激情和充足干劲,进一步掀起“人人支持新区发展,个个参与新区建设”的热潮。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丹东新区)文化宣传局、丹东市摄影家协会定于10月中旬共同举办“新区·让丹东更美好”主题摄影大赛,并组织摄影作品展。 一、征稿对象 各区块、各镇街、区直各部门、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辖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丹东新区)文化宣传局 协办单位:丹东市摄影家协会 三、主题内容 以“新区·让丹东更美好”为摄影大赛主题,着力突出活力新区、魅力新区、绿色新区、和谐新区,共分为3个类别: 1.环境之美——展示丹东新区地域特色、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等风光类作品。 2.发展之美——展示丹东新区城乡建设、具有影响力企业及其高科技产品的发展和农民转变为市民、外地人口入住新区后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在各行业建设中的劳动者、创业人物美好形象等纪实类作品。 3.和谐之美——展示丹东新区所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生动场景,以及各区块、镇街、区直各部门、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及辖区企、事业单位所组织的文体活动、广场文化活动等活动类作品。 四、奖项设置 按照“环境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总额255名。其中: (1)一等奖15名,颁发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 (2)二等奖30名,颁发奖金300元和获奖证书; (3)三等奖90名,颁发奖金200元和获奖证书; (4)优秀奖120名,颁发奖金100元。 届时由丹东市摄影家协会专家和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五、时间安排 1.征稿启事发布阶段:7月上旬,通过新区OA办公系统、新区微信公众平台、丹东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时代丹东网等媒介发布征稿启事。 2.组织拍摄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下旬,围绕新区2015年度中心工作,把交通、市政、教育、社区、医疗、商贸、活动、管理等领域配套建设,以及开发、升级转型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兴建的各类场馆、开展的各类大型活动、广场文化活动作为参赛作品的拍摄线索,由各区块、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联系,文宣局有目的组织摄影爱好者、媒体记者走进乡镇、社区、企业、工厂、学校和新区居民家庭进行拍摄、采访, 并深度挖掘在各行业建设中的劳动者、创业人物业绩,以及农民转为市民、外地人口入住新区后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力求一幅作品牵引一个能够见证新区发展变迁的故事。 3.作品征集阶段: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上旬至8月25日,第二阶段8月25日至9月20日。 4.专家评审阶段:共分三个阶段,8月下旬,由丹东市摄影家协会专家和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对第一阶段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选作品。9月下旬,对第二阶段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选作品。10月上旬,对第一、二阶段的入选作品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5.作品展示阶段:9月上旬,对第一阶段初审的入选作品,将在丹东市举办的“第十二届东亚(辽宁)国际旅游博览会暨丹东鸭绿江国际旅游节”期间展出。10月中旬,对评审后获得奖项的作品,结合丹东新区举办的大型活动期间陆续展出。 6、作品展示方式:通过展厅布展、微信公众平台、丹东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和编印主题摄影大赛专刊等方式进行展示。 六、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为电子版(JPG格式),单张图片不小于2MB。 2.投稿时要以文件夹形式提交,每个文件夹以参赛类别(环境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来命名,参赛作品以作品标题来命名,并以文档形式附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以及联系方式。 3.参赛作品请发至文宣局邮箱:ddhzq3121728@163.com,联系人:李付(手机:13130548558)、石漫(手机:18241577221),办公室电话:3121728。 七、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拍摄原稿,照片可做简单、适度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做人工合成。 2.作品拍摄地点必须为丹东新区区域。 3.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新区·让丹东更美好”主题要素,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4.作品体裁不限,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鼓励视角独到、富有创意的作品参赛。 5.参赛者应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必须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凡未遵守上述要求导致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和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参展费,不退稿。对于所有来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出版书集、举办展览和在公益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费。 8.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丹东新区) 文化宣传局 2015年7月8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QzODYxNg==&mid=224594523&idx=1&sn=cb2eb1331c437fa9f41986f5a66298db&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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