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喀什•老城记忆》摄影大赛启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0 10:15 编辑欢迎投稿2694984132@qq.com
征稿
《喀什·老城记忆》摄影大赛参赛细则
为充分展示喀什老城改造后的风采,展现喀什老城悠久的历史风貌和独具魅力的维吾尔传统文化,全面报道老城改造这一新疆乃至全国最大的民生工程,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献礼。中共喀什市委、喀什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新疆分社合作,举办“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现喀什老城风采的《喀什·老城记忆》摄影大赛。
1,参赛作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都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参赛摄影作品违背传统习俗和表现极端宗教色彩的摄影作品不能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拍摄的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拍摄的。
2,时间: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现喀什老城风采《喀什·老城记忆》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20日间拍摄的,拍摄地点:喀什老城区。
3,参加人员: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
4,参赛作品数量:要求每个作者交5-10幅作品(多于10幅均不接受)。组照视为1幅作品,每个组照最多不能超过6张。
5,作品要求:本次征稿只收电子文件,不收纸质照片。数据在1M-6M内即可;必须是JPG文件;必须保留照片的原始参数信息,,以查证照片的真实性。
参赛作者递交电子文档时,设一个文件夹,将参赛的10幅照片装入;同时请附上图说文档,内容是作者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EMAIL地址。
6,作品形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投稿邮箱:xhkslc@126.com (请注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8,截稿日期:2015年8月15日(以上传时间为凭)。
8,摄影大赛分为专题新闻报道奖和优秀摄影作品奖两部分,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1),专题新闻报道奖:一等奖 1 名: 奖金各 8000元;二等奖 2 名: 奖金各 5000元;三等奖 3 名: 奖金各 3000元;
(2),优秀摄影作品奖:一等奖 1 名: 奖金各 5000元;二等奖 3 名: 奖金各 3000元;三等奖 6 名: 奖金各 2000元;优秀奖10 名 奖金各 500元;
8,评选办法:大赛评委会专家将从创造性和拍摄质量两方面进行作品评选,产生金奖、银奖、铜奖和佳作奖。请不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信息,评选结果将在大赛官方微信平台“古城喀什”、“喀什市零距离”、“丝路明珠喀什”、新华网新疆频道及其他合作媒体刊登。
9,附则:(1),参赛者认知大赛进行期间,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相应报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
(2),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3),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说明:以上的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获奖专题,所有参赛作品绝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新华社新疆分社喀什市委宣传部2015年7月9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IwMTUxOA==&mid=208967864&idx=8&sn=423fe21365119bb278050fc1b971612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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