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2015年景县“董子故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
征集“董子故里+”城市形象宣传语信息来源转载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景县人文精神,充分挖掘董子文化内涵,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提升景县知名度、美誉度,增强景县人民的自豪感、认同感,扩大景县对外影响力,经县领导同意,现向全社会有奖征集“董子故里+”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7月30日结束。(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主办承办单位
征集活动由中共景县县委宣传部主办,景县作家协会、景县诗词楹联学会具体承办。
三、作品征集要求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城市形象宣传语上句已经确定,即:“董子故里”,下句必须为四字格式。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反映景县特色文化精髓和环境优势,又能展现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彰显城市魅力。
2.立意新颖、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4.应征作品如以个人名义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应征作品限定每人2条以内,多投无效,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电子信箱:ccwjxgzz@163.com。联系电话:13191691339。
五、评选办法
1.广泛征集。在景县广播电视台、“智慧景州”手机台、景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征集宣传,发动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2.评选。征稿截止后,将由有关领导,及文学、诗词造诣较深、作风正派的人士5人组成。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从中选出16件作品作为入围作品。
3.公布结果。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确定奖励等次,报县委主要领导通过后在景县广播电视台、“智慧景州”手机台、景县新闻网《文化景州》专栏公布评选结果。
六、奖励标准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3.如果一名作者多条宣传语同时获奖,只取奖项最高的。
中共景县县委宣传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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