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7-16 10:08:59

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征文大赛作品征集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6 10:25 编辑

由沪、苏、浙、皖四省市教研室和《语文学习》编辑部联合组织的“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致力于推动长三角区域性的语文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合作交流,服务长三角地方基础教育,提升长三角地区中学语文教育的整体水平。为此,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在成功举办七届论坛的基础上,将联合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主题征文活动,并于今年11月在安徽省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暨征文大赛颁奖活动”。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2.评审委员会:杨 桦(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语文教研员)朱芒芒(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语文教研员)步根海(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语文教研员)胡 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语文教研员)王耀东(上海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语文学习》主编)二、征文内容 1.主题: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2.形式:教学论文、教学设计(可以是单篇作品教学设计,也可以是主题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等。 3.组别:征文评比分高中组(含中等专科学校)和初中组。4.要求:①必须是原创。②字数不限。③信件、电子邮件均可,来稿请注明组别及“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字样;并注明详细通联方式。④不接受光盘。三、征文对象 长三角及各地中学语文教师(含中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五、投稿地址 1.邮箱投稿:高中组请投至csjltgzz@163.com信箱,初中组请投至czzcsjlt@163.com信箱。2.邮件投稿:上海市永福路123号《语文学习》编辑部,邮编:200031。3.咨询电话:021-64373598。六、评选事项 1.参评文稿由评委会进行初评、终评。2.评出“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3.《语文学习》杂志将选登部分优秀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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