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兴文县共乐镇“万元”征集形象logo、宣传语
兴文县共乐镇“万元”征集形象logo、宣传语共乐镇地处兴文县城以西12公里,位于兴文县与江安县结合部,东邻莲花镇,西连僰王山镇,南接古宋镇,北通五星镇,交通便捷,309省道穿境而过。幅员面积54平方公里,为平坝、丘陵、低山三合一镇,以平坝为主,曾有“川南第一坝”之称,优越的地理条件与浓厚的商品意识使这里宜农宜商。全镇地形属坝区与浅丘相结合,镇内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共乐镇内主要河流有共乐河、东阳河。共乐镇盛产水稻,是“兴文粮仓”,富有“小乌克兰”之美誉,也是全县10万亩蔬菜基地的重点镇。全镇辖15个行政村,1个社区,17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近5万人,耕地面积25856亩,其中田14433亩。
为了呈现共乐发展历程,展望共乐美好未来,进一步提升共乐形象,彰显共乐发展特色,推广共乐品牌,激发居民的共同荣誉感。通过广泛征集、民意投票等方式,产生共乐镇形象图标和宣传语,在此基础上建立共乐镇城镇形象视觉识别系统。一、征集对象全体网民及所有关心支持共乐镇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二、征集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三、征集要求共乐LOGO以及宣传语的设计要求:(1)标识LOGO1、LOGO需要反映共乐文化的理念和特色,要蕴含传统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内涵丰富,寓意深刻。2、LOGO的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特色鲜明、色彩典雅、标志性强、易辨识,具有很强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避免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3、LOGO的设计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4、作品来稿请在LOGO图下附上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2)宣传语要求为中文,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主题深刻、琅琅上口、简练易记。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或宣传语。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四、应征办法1、请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应征标识LOGO及形象宣传语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1171242218@qq.com。办公室电话:0831-8530001。2、来稿请注明“共乐镇LOGO以及宣传语征集”字样。应征者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等信息。3、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方案。应征作品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修正。五、奖励办法1、LOGO及宣传语设入围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2、从5名入围奖作品中投票确定最终共乐LOGO以及宣传语,得奖者另获奖金3000元,共计获得奖金5000元。
所有作品采取投票方式方式评出,并经共乐镇镇政府审核,石海新闻网公布结果。六、特别说明1、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责任,石海新闻网、共乐镇人民政府将不负任何责任。2、应征者提交的设计作品请自留备份,无论入选与否,作品方案均不予退还。3、共乐镇政府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4、最终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共乐镇政府所有。5、共乐镇政府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bbs.ybvv.com/thread-932484-1-1.htm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