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7-20 09:39:28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摄影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摄影展览征 稿 启 事影赛简介:
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高校摄影展览”面向广大高校师生征集摄影作品啦,大学生新闻中心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现发布征稿启事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精神,以摄影展的形式,展示中国摄影艺术教育的辉煌成果,为师生摄影创新与交流提供展示的平台,发掘、培养、造就摄影新人,促进我国高校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全国高校摄影展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具有中国国籍的高校师生,以及教育界从事摄影艺术教育的人士均可投送作品。
征稿要求:
2.本次展览接收单幅和组照。每人原则上不能超过8幅,组照(不超过8幅)按一幅计算;只接收电子照片,不接收纸质照片;照片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JPG格式(因文件过小不符合制作条件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院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必须附有作者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
3.本次展览不接收已在我学会历届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作品必须为2010年以后拍摄。不接收合作拍摄的作品。
4.投稿者应保证自己是原创作者,对作品拥有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5.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分教师类、学生类,共评出入选作品150幅(组)。其中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8名、三等奖各12名、优秀奖各50名。
入选待遇:
1. 除按评选项目设置予以奖励外,获得一、二等奖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次摄展览展览开幕式。
2. 作品将在“中国高校摄影教育网”和《高校摄影》杂志上选登以及酌情巡展。
四、投稿联系方式
本次展览由我校大学生新闻中心负责向全校师生征稿,然后统一寄送到总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坤 电话:15929487802
投稿邮箱:nwpusyzj@163.com
截稿日期:2015年10月1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五、其它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展览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展览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中国摄影教育网上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教育网、《高校摄影》上公布。
3.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015年7月2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kyMTcyOA==&mid=237844584&idx=2&sn=f714124dfd1516682c5ef053631e3bdc&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摄影展览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