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旌德县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摄影作品征集
旌德县司法局
旌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旌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旌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旌法治办〔2015〕19号
关于举办旌德县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有关文艺家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更好地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文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县文旅委、县文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面向全社会征集以“传播法治文化 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并举办展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鼓励、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进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活动主题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旌德县司法局、旌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旌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旌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旌德县美术家协会、旌德县书法家协会、旌德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旌德县地税局、旌德县烟草专卖局。
四、征稿内容及基本要求
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可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艺术的形式,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优秀法制人物。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艺术魅力、感染力。
五、征稿范围、种类和要求
(一)范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征稿。
(二)种类:
1、书法作品;
2、国画、油画、水彩画作品;
3、摄影作品。
(三)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
2、所有国画、书法作品规格为六尺以内竖式;油画、水彩画不限尺寸;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书画作品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3、摄影作品可报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作品不小于10寸,作品标题、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请标注在作品背面。电子版作品为JPG格式,不小于3M,每幅作品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4、应征者每类作品最多只能选送3件(摄影作品不超过4件)
5、邮寄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406县文联办公室。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029158,15956392203,电子邮箱ahsjdxwl@163.com,联系人:姚清华。
六、活动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发文之日起至7月30日。
七、作品使用
主办单位对所征集的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优秀作品拟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展出。参展作者均可获赠精美纪念品一份。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好此次活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切实提高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的发动,特别是要加强对县直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的书画爱好者的宣传发动,以便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
旌德县司法局(章)旌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章)旌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旌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章)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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