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家乡,爱平泉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25 10:36 编辑爱家乡,爱平泉
从2008年5月开始,全省上下以崭新的姿态投身到“三年大变样”这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之中,这是一场提升城市品位的革命。然而光就“拆”字而言,似乎有些冰冷。但拆迁工作的终极目标是为市民建一座舒适的城市,是给居民一个美好的环境。目标明确,还需要在工作中时刻想着群众的利益,这样的拆迁让人感到有一种感情在里面。平泉的拆迁过程就是将真情融入工作之中的过程,于是在两个多月的大规模拆迁中,平泉便不断有温情画面出现。 拆迁户聚众上访的画面没有出现在平泉,因为平泉的拆迁让群众感受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政策公平——拆迁补偿一个标准,真正的一把尺子量到底 2008年,平泉实施的38项民心工程,其中有18项属于城市管理范畴,占到总数的45%以上。
平泉有47万人口,其中13万人口生活在城镇,推进城镇“三年大变样”,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平泉县委副书记、拆迁工作副指挥长贺长青就拆迁工作说了这样一席话:“拆迁是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大好事,好事就要做好,县委、县政府就是为百姓服务的,工作中就应该体现出‘执政为民’的理念,更要体现出公正,这样老百姓才会相信我们。就拆迁工作而言,关键是补偿标准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才能得到民心。” 平泉县拆迁办主任吴宪军就补偿问题这样谈了自己的体会:“实际上群众大部分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在工作中有一颗公心,为了公平合理,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拿出一个补偿标准,我们就对平泉房地产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定了补偿标准。” 在拆迁工作中,平泉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郑重承诺了七公开:即公开拆迁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工作流程、公开评估单位、公开实施单位、公开评估结果、公开回迁楼号房号。按照七公开,平泉的拆迁工作完全在阳光下进行着。同时“五片联动”的每一片都让拆迁户推荐两名监督员,让阳光操作更阳光。 平泉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朱保山是这次涉及到的拆迁户,他详细地研读了有关文件和县里出台的拆迁补偿标准,感觉很合理,他说:“评估价+奖金(规定时间签协议)+搬迁费+搬迁补助款,这么明细的规定,让人看了心里有底,所以我第三个签了协议。”老朱说:“还真是早签不吃亏,晚签赚不着便宜。”老朱一签,他周围的拆迁户,很多就跟着签了,因为人们相信老朱,懂法的人都签了,应该可信。 为了公平合理,对拆迁房屋请了三家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在拆迁的过程中有一处房产初步评估应得补偿款140万元。但群众有反映,拆迁办就从外地又请来一家评估单位进行了重新评估,结果补偿款降到了130万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平泉县纪委开通了举报电话,县电视台也设了举报热线。 理念先进——给城市一个高的定位,让百姓看到了城市发展的美好愿景 三省交界区域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冀辽蒙中心商贸城市、中等城市的目标,让平泉有了高站位。近年来,平泉始终把城市规划放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首位,2004年聘请专家进行了《平泉县城市总体规划》编修(第四版),对县城定位、城市规划区域、城市布局结构、城市发展战略等进行了全面规划,确定了“两轴、三区、五极”的城镇网络体系及“南进、西扩、北移、中疏”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发展战略,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前些天,平泉请国内权威设计规划机构对平泉的未来城市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搞了一个未来城市规划展,由展板、三维图和沙盘组成,并在展出期间广泛征求意见。所有这些都让生活在其中的城镇居民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市民建造一座宜居城市。 正如省委书记张云川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上讲的:“城市建设要服务发展、适宜人居、环境优美,主次干道、各类小区、重要建筑、每处景观都要体现匠心,凸显以人为本和现代化。” 对于城市建设有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城市建设,只有演员,没有观众。” 当平泉县委、县政府着力打造一个和谐又适宜人居的县城时,群众也不会只做看客的。 朱保山说:“城市越来越美,生活越来越舒适,我们生活在其中当然就心旷神怡了。看到县里建设高质量县城的决心,我们也是生活在其中的一份子,当然不能只做看客了。我原来做过法官,这回就派上了用场,学些有关拆迁的文件,学习县委、县政府对拆迁补偿和拆迁过程中的一些优惠政策,然后对来找我咨询的拆迁户一一解答,我觉得自己也在为建美好家园尽一份力。” 平泉县拆迁办主任吴宪军说:“2008年8月7日成立平泉县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后,我们感受到了责任的重大,迅速到位、转换思想、进入角色,深刻领会县委、县政府关于拆迁的精神,尤其是县里提出的‘无情拆迁,有情操作’理念更让我们明白了自己工作的重要意义。”
好公民 觉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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