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建湖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8-4 17:15 编辑为大力宣传、充分展示建湖旅游特色资源和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转型跨越发展氛围,全力打造建湖旅游新品质、新品牌,不断提升建湖对外形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湖旅游“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
一、征集要求
一 建湖旅游宣传形象标识
1.建湖旅游宣传形象标识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形象鲜明。能充分体现建湖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应征稿件均须附彩色电脑样稿和手工稿,统一为M规格,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二 建湖旅游宣传口号
1.高度概括建湖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
2.主题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方便传播。
3.应征稿件须提供详实的“建湖旅游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及投稿地址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均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内容相同的作品以主办方先收到的作品为准。
投稿地址:建湖县旅游局办公室。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网上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东锋
联系电话:0515-86212106,87081959
电子邮箱:jh86267600@163.com
三、评选办法
在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经公示后,确定建湖旅游主题宣传标识和宣传口号。入选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奖励标准
1.建湖旅游宣传标识评选设优秀奖1名,奖励1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500元;纪念奖10名,各赠送旅游纪念品1份。
2.建湖旅游宣传口号评选设优秀奖1名,奖励2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500元;纪念奖10名,各赠送旅游纪念品1份。
五、应征须知
1.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投稿者应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
3.建湖县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4.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所有应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投稿者须附作者同意作品产权归主办方的承诺书一份并手工楷书签名,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通信地址、联系方式、QQ邮箱),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身份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正面。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
建湖县文明办
建湖县旅游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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