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2015)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作品征集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2015)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今年下半年将举办第二届(2015)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海丝文化 创意福建”。此次活动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今年厦门海峡两岸文博会省文化产业综合馆展览推介,获奖作品将予奖励表彰,并获得境内外展会参展、版权保护交易和相关扶持。评选作为文化领军人才、工艺美术师等参评、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企业作为福建省重点文化企业评定的重要考核依据;获奖参赛选手或企业主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申报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同时,组委会还将积极开展推介对接、创客育成、产品交易、项目孵化等配套活动,促进文化创意产品产业化、市场化。为了做好我省版权企业参评本次活动,推荐我会相关会员单位作品参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作品要求1、文化内涵。突出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注重阐释海丝文化和福建元素,展示传统文化与时尚的有机结合。2、主题表现。作品符合大赛主题,立意准确,鲜明体现丰富的主题思想和内涵。3、创意水平。具有独创性,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运用独特的文化视觉和创意理念。4、艺术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能够较好地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5、实用性。贴近生活,贴近市场,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能够满足市场需要。二、推荐类别评选分为: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工艺美术创意产品、创意文化旅游商品、工业设计创意产品、数字新媒体创意产品5大类别,征集2014年以来带有地域性、创新性、文化属性、贴近市场、具有较高产业开发价值的原创文化创意产品及设计作品。(1)A类——文化产品创意设计A-1 视觉传达类创意设计(基于海丝文化和福建特色文化元素的城市形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产品印刷包装及推广等创意设计) A-2 传统节庆民俗文化的标志性形象、相关视觉元素及衍生品(贺卡、明信片、年画、节庆礼品包装)创意设计A-3基于海丝文化及福建文化元素的文化用品创意设计A-4文化保护创新创意设计(历史题材、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设计、文物保护创新设计、版权保护创意设计)A-5其他各类与生活相关的具有高艺术品质创意产品设计。(2)B类——工艺美术创意产品与海丝文化、福建文化元素相关的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其他具有福建地域代表性和产业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创意产品(含金属工艺、珠宝首饰、染织刺绣、纤维、玻璃、陶瓷、漆艺、纸艺、木竹藤艺、红木紫砂、软木画等装饰陈设和实用品设计),鼓励在运用材料和工艺技法上创新、跨界。(3)C类——创意文化旅游商品基于海丝文化、福建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收藏品、礼品、旅游宣传品、智慧旅游创意产品及文化旅游上下游衍生品。(4)D类——工业设计创意产品包括居家用品设计、生活用品、电子产品、医疗产品、婴童用品、服饰首饰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家用电器设计、公共设施等的产品设计。(5)E类——数字多媒体创意产品海丝文化、福建文化元素以及当代和历史题材的数字内容创意开发、新媒体硬件及软件创意开发、数字多媒体创意展示设计(包括公共空间展示设计、馆藏类展示设计、产品展示设计作品)、交互设计(包括网站、移动App应用、电子出版物、交互flash作品、网络交互实验作品)、动漫及动漫衍生品、网络游戏设计、互联网高新数字技术在文化创意设计领域的研发应用产品、以及基于网络的文化软件艺术设计等。除以上综合赛事外,本届评选另设立“一地一品”福建城市吉祥物及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两岸高校设计奖、特别定制奖等3大专项赛,具体内容详见大赛官网(WHCY.FJSEN.COM)。三、作品报送初评均以电子介质形式报送,待作品入围复评,组委会将通知提交作品实物。具体要求如下:每件作品需提交一份报名表及A2规格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效果图或模型图片(规格为420mm×594mm,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格式jpg)。新媒体创意设计等类报名作品,需要演示动态效果的,可制作视频介绍影片提交,视频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分钟,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B,格式为MPEG/MPG。单个作品不可重复报送多个类别。报名者将作品电子版和报名表统一于2015年8月27日前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协会秘书处,收集并筛选后,选送到组委会办公室。协会联系人:王文英 电话(传真):0591-87535956电子邮箱:fjsbqxh@163.com福建省版权协会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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