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8-7 14:28:03

清风福山”廉政微文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资源,营造敬廉崇洁的浓厚氛围,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山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者协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廉政微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运用微博、微信传播新平台,通过开展“清风福山”廉政微文征集评选活动,挖掘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体现反腐倡廉新部署新要求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廉政文学作品的社会教化和思想意识引领,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提升廉政文化品位,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汇聚全区正风肃纪、敬廉崇洁的强大正能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活动范围
    凡生活、工作在本区各镇(街)、机关各部门的党员、干部,各中小学教师、学生,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本区文学作品创作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应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可以是廉政短信、箴言、微小说、微散文,也可以是廉政微评论、微故事、亲情寄语等。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弘扬廉洁理念、倡导清风正气,体现知识性、艺术性、传播性、警示性,于细微处倡新风、扬正气,于点滴间感染人、教育人,清新流畅、言之有物。征文一律要求为原创作品,严禁下载、抄袭,否则文责自负,并取消评奖资格。
活动主要征集五类“微作品”——
1. 微小说(微故事、微杂文):500字以内;
2. 微评论:500字以内;
3. 微警句:自创警句、楹联、箴言等;
4. 微信微博(短信、诗词):140字以内;
5. 微公益广告:视频类,60秒以内,采用MPG-2格式(720x576以上)。平面类,含剪纸、书法、绘画、摄影、漫画等,采用JPG格式(4000x3000以上),文字类为word文档。
四、参评方式
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发至294334649@qq.com,或邮寄投稿寄至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221号福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邮政编码265500。参评作品务必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福山预防工作》刊登,在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活动截止日期:2015年11月 30日。联系电话:3011529,联系人丁浩。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A0Njg2NQ==&mid=211103009&idx=1&sn=931e0cea8ee18a62aee65c627a658cfb&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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