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8-16 13:19:30

“团结奋斗推动跨越,和谐发展齐奔小康” 有奖征文活动征稿

10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省民宗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团结奋斗推动跨越,和谐发展齐奔小康”有奖征文活动。一、征文主题团结奋斗推动跨越,和谐发展齐奔小康。二、征文范围全省社会各界人士。三、征文时间2015年8月14日-11月2日。四、征文内容(一)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体会感悟和意见建议;(二)通过自己所闻、所感、所思,描写我省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来的新发展、新变化;(三)歌颂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讴歌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等。五、征文要求征文体裁为散文、随笔、诗歌、特写等,文体不限。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文笔精炼,感情真挚,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字数在1000—3000字之间。六、奖项设置省民宗委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个人奖项共50个,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分别发放奖金和证书。根据各市州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威宁自治县、仁怀市民宗局组织发动和上报征文的质量、数量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3个,分别发放奖金和奖牌。七、投稿方式本次活动接受以下两种方式投稿,如无特殊原因,请尽量用电子邮箱方式投稿。(一)电子邮件。请将投稿邮件发至邮箱345896701@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二)邮寄地址。邮寄至贵州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0815室,邮编550004),并在信封背面注明“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于联系及核实;征文来稿版权归省民宗委和作者共同所有,省民宗委有权使用作品。八、其他事项本次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在贵州省民宗委门户网、贵州民族报上公布,省民宗委将对获奖征文集结出版。联系电话:(0851)86828874 贵州省民宗委2015年8月12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团结奋斗推动跨越,和谐发展齐奔小康” 有奖征文活动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