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5-9-1 08:10:45

海南交警有奖征集文明交通宣传作品 最高奖3万元

南海网海口8月3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特约记者 周平虎)为推进实施“海南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工作,营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和宣传氛围,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单项最高奖金3万元。据介绍,本次征集评选作品包括海报(招贴画)、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音、视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卡通动漫、文学文艺作品等六类。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结束,截稿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最高奖金为3万元。具体要求及奖项设置可登陆海南省交警总队官方网站(http://hainanjj.gov.cn)通知通告栏查询。附:公告为推进实施“海南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工作,营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和宣传氛围,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具体事项如下:一、作品种类及报送格式要求本次征集评选作品包括海报(招贴画)、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音、视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卡通动漫、文学文艺作品等六类。(一)海报(招贴画):内容包括交警正面形象、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文明交通礼仪倡导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单幅或成套(不超过6张)均可。报送时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一式四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文件光盘。(二)电视专题片:内容包括事故案例调查剖析、法律法规解读、人物故事等,形式为社教、科普类专题片。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制播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作品报送时附节目文字稿等相关信息(表附后)。(三)公益广告:包括音频和视频公益广告。视频可采用人物实景拍摄(抠像)、动画形象、特效等形式制作,时长规格可为15秒、30秒或60秒。音频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时长不超过20秒。报送时附广告文字脚本(表附后)。(四)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包括文明交通礼仪知识手册、宣传读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书籍(拥有完整版权)等,单本页数10页以上。报送时每册(本)5份,附PD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五)卡通动漫:多集、系列动漫、动画片(不少于2集),有故事情节和主体人物形象,故事主线围绕交通安全话题展开,内容健康向上,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每集不超过20分钟。(六)文学文艺作品:包括剧本、小说、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除剧本、小说外,其他文学文艺作品以音、视频方式报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二、奖项设置交警总队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后送往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办公室参加评选,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具体奖项为:海报(招贴画)类: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800元。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类: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3000元。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类: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2000元。卡通动漫、文学文艺作品类: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三、作品寄送方法应征人可将作品邮寄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科,邮编:570226 。联系人:陈警官,电话:0898-68835145。四、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结束,截稿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五、其它事项


对于获奖者与未获奖者在创意作品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雷同、相似的巧合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主办单位不负责审查或解释产生此类纠纷的原因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产生此类纠纷且纠纷所涉作品已获奖,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获奖证书并追索奖金;凡投稿者请注明联系方式并妥善保存原始档案,所有参赛作品将不会退回;主办单位有权核实作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免费授予其他单位在非盈利性宣传教育活动中可再次创作和完整使用;视、音频作品中不得出现制作、播出机构标识和其他套层;与往届获奖作品明显雷同、已参加过往届评选但未获奖的作品不得报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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