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7-19 08:57:11

“阆中精神”表述语征集

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阆中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公告
城市精神是社会经济文化的长期积淀,它是经营城市的一种理念和一种文化概括,是一座城市发展的灵魂,是城市先进文化的体现,也是凝聚人心,展示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的精神载体。为了更好地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发阆中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智慧,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建设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国际休闲旅游城市中来,增强阆中人民对阆中历史和现实的自豪感和认同感,根据《中共阆中市委办公
室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阆委办〔2014〕29号)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阆中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时间
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二、征集要求
1、体现阆中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彰显阆中城市特色,展现当代阆中人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2、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易读易懂易记,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
3、应征稿件是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稿件不超过16字,提供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三、征集方式
“阆中精神”有奖征集活动采取书信、网络、传真、电子邮件、微博、微信六种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阆中政府网》开设“阆中精神”有奖征集活动专题网页,应征者登陆后可直接填写“阆中精神”和创意说明。
书信邮寄地址: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人秘科收
征集传真:0817—6306199。
电子邮箱: xcb6306199@163.com(请注明“阆中精神”征集)。
微博:阆中古城
微信:阆中古城;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活动。联系电话:0817—6306190。
四、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方法:阆中精神征集评选采取社会征集、专家评审、公众投票和党委政府审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征集时间结束后,由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初
审,并将入围作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交市民和各界人士讨论投票。根据讨论投票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评审,最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2、奖励办法:按照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对其中评选出的10条入围表述用语,每条奖励500元;从中筛选出的3条我最喜爱的“阆中精神”表述语,每条奖励2000元;最终评选出的“阆中精神”表述用语一等奖1条,奖励5000元。
五、有关说明
1、所有应征稿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5、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
            中共阆中市委宣传部
           2014年7月10日


附: 部分省市精神表述语详情请点下方阅读原文
http://news.aslzw.com/tzgg/109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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