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10-27 11:25:23

10000元 四川泸州市面向全国征集旅游散文

为深入挖掘、展示我市旅游文化底蕴、资源禀赋、产品特色,增强大众对泸州旅游的深刻了解,激发大众对泸州旅游的喜爱和向往,提升泸州旅游宣传软实力,进一步提升“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旅游品牌形象,现开展“泸州旅游散文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泸州市作家协会 三、时间安排作品征集时间:    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2月21日 评选结果公示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3日 获奖作品兑奖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四、征集范围和方式面向全国征集,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五、征集作品要求(一)主题鲜明,着重反映泸州旅游的文化底蕴、资源禀赋以及景区、景点、旅游线路、旅游商品等产品特色;内容积极向上。(三)散文体裁,包括游记、随笔、旅游攻略等。(四)稿件原创,强调文学性、时代性、艺术性、可读性,拒绝抄袭、套改、拼凑,不接受已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五)字数适中,原则在800—3000字以内。 六、作品报送作品一律采用Word电子文档方式投稿,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件“主题”栏注明“泸州旅游散文”字样,发送至邮箱luzhoulvyou@163.com。另外,作者还需将作品在“泸州旅游资讯网”中“旅游论坛”栏目进行注册发帖。凡因提供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选方式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网络人气奖根据符合要求的作品获得的“支持”数量从高到低确定前5名,其中“支持”数量一致的以发帖时间靠前者优先。评选结果将在泸州旅游资讯网、《泸州作家网》进行同时公示。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件,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3件,每件奖励现金3000元;  三等奖10件,每件奖励现金1000元;  优秀奖15件,每件奖励现金500元;  网络人气奖5件,每件奖励现金500元。  主办方可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奖项数量;单个作品可累计评奖,所有奖项均制作荣誉证书。 九、其他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及修改使用权。涉及著作权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凡参与本次活动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本次活动由主、承办单位共同解释。联系电话:0830-6324449 3193382。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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