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歌咏“新海州”诗词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新海州、新起点、新希望!自2014年5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新的海州区以来,海州区正处在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海州区委、区政府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深化改革、夸大开放、开拓创新,以“建设生态宜居、人文荟萃、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为总体目标,以“建设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近期奋斗目标,构筑“一城两山三组团”的城市框架和“一心一带三区”的产业布局,努力将新海州打造为文化之城、商贸之城、创业之城、宜居之城、首善之城。海州区诗词楹联协会在区文联领导下,坚持弘扬优秀的传统诗词楹联文化,积极参与新海州的文化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诗词楹联创作活动,在携手共建人文荟萃美丽海州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为进一步宣传新海州经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崭新成就;为更好地展示海州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人文底蕴的辉煌景象;为大力地推动海州的中华诗词楹联文化的活动开展,海州区诗词楹联协会特举办歌咏“新海州”诗词楹联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管单位:海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海州区诗词楹联协会、海州区毛泽东诗词研究会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
颜景华(海州区政协副主席、海州区慈善基金会会长、海州诗词楹联协会会长)
副主任:
李敬伟(中共海州区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海州区文联主席、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名誉会长)
徐正华(中共海州区宣传部副部长、海州区社科联主席、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名誉会长)
潘庆如(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朱成安(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郁正福(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副会长)
崔月明(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副会长)
骆公久(海州诗词楹联协会副会长)
三、聘请评审专家:
李德身(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第一副会长)
陈凤桐(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
孙勣元(连云港市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
朱成安(兼)
四、征稿主题
1、以咏赞新海州为主题,歌咏新海州“生态宜居、人文荟萃、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建设新成就。了解海州详细情况,请登录“海州区政府网”(网址:www.haizhou.gov.cn)
2、咏赞海州古城、新海新区、老新浦主城区、凤凰古城(南城)和板浦、中正、锦屏、新坝、宁海、浦南等名镇以及陇海步行街、民主路、盐河巷等特色街的繁荣景象。
3、咏赞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区及锦屏山、桃花涧、孔望山、石棚山、白虎山、凤凰山等风景名胜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古迹。
五、征稿要求
1、作品体裁仅限格律诗词、楹联,不征集排律及组诗、曲、赋。每位参赛者投稿以诗词5首以内、楹联5副以内为限。
2、格律诗用平水韵和新韵即可,但不得混用;词用词林正韵和新韵即可,但不得混用;楹联须符合联律通则。
3、来稿均须注明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为方便结集出版,请附150字以内作者简介。
4、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应征作者文责自负。
六、参赛范围
全国各地及海内外诗词楹联家及广大爱好者均可参赛。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奖金各3000元(其中楹联1名);
二等奖6名 奖金各2000元(其中楹联2名);
三等奖9名 奖金各1000元(其中楹联3名);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其中楹联10名);
入围若干名,赠送大赛作品集1册;
对所有获奖者,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同一作者重复获奖,只以最高奖奖励。)
八、评奖方式
为保证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应征作品的初评和终评都由海州诗词楹联协会组织专家无记名评审、评奖,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有关媒体公布。
九、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截稿(以当地寄出邮戳或电子稿发送时间为准)
十、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秦东门大街28号区政府海州诗词楹联协会信箱(《海州诗词》编辑部),邮编222021,(请在信封一脚注明:诗词楹联大赛稿件)。电子稿件请发送:hzsc2013@163.com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诗词楹联大赛)
十一、其它事项:
1、凡参赛作品,将择优收编入集,并参与区宣传部举办的诗书艺术展览以及文化宣传使用。作品集将送国家、省、市、县等有关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永久收藏。主办方均享有使用权,用于结集、书展或其他活动,不再付酬,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亦不退稿。
3、凡参赛者,均视为遵从本大赛规则。
4、未尽事宜,欢迎咨询(18961349180)。
歌咏“新海州”诗词楹联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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