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钰民a 发表于 2015-11-1 20:35:40

10000元 洪湖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有奖征集

关于征集洪湖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的公告为提升洪湖旅游品牌形象,扩大洪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洪湖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现就征集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二、作品要求充分体现洪湖市自然、人文城市特色和丰富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短、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三、活动时间本活动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四、奖项设置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16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五、投稿要求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2、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0个字以内,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六、相关说明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4、来稿一律不退。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6、来稿请寄洪湖市旅游局(信封或邮件请注明“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地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特1号政府行政大楼803室(邮编433200),联系电话:0716—2206519,联系人:金鹏来,电子邮箱:honghulyj@126.com。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30日



哈尔冰天 发表于 2015-11-1 20:37:42

自己屋地人,@不套

mfis400 发表于 2015-11-1 21:19:54

还是要用刷子滴

@山水如画 发表于 2015-11-2 09:21:42

:victory::victory:

姜了 发表于 2015-11-2 09:48:56

洪湖岸边是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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