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7-26 08:20:07

第二届“中国美诗大赛”有奖征文

一、联合举办2014年“中国美诗”大赛

  由美诗中国与《新诗》、《诗歌周刊?诗日历》联合举办2014年(第二届)“中国美诗大赛”活动, “从爱出发,寻找美诗”,自2014年2月14日开始至2014年9月9日结束,历时半年。主办单位:

  美诗中国:中国诗歌流派网站常驻及参赛平台:http://www.zgsglp.com/forum-688-1.html
  《新诗》:由重庆理工大学文学所主办,官博:http://blog. sina.com.cn/u/2541014334;
  《诗歌周刊?诗日历》:(基于微信平台手机阅读的新型诗歌日刊):官方微信号“zgsgzk”。

  二、奖金及作品发表

  1.奖金设置:一等奖一名2000元,二等奖二名各500元,三等奖三名各300元。
  2.获奖作品将在《新诗》和《诗歌周刊?诗日历》上发表,并赠送作者样刊。

  三、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1.华语美诗均可参赛,参赛者年龄、国籍不限,除终审评委和特邀评委外其他均可参赛。
  2.每位参赛者限投一首诗歌作品,以“美诗”为主题,题目自拟,体裁限现代诗歌,篇幅限30行内,且未在公开发行的纸媒发表过,不接受组诗参赛。
  3.参赛作品须在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美诗中国栏目发帖,并注明参赛作品,参赛作者可以多次发帖交流,但截稿前只能指定一首作品参赛,最终以“2014年中国美诗大赛”汇总帖里跟帖的诗歌作品为准。
  4.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向善,突出诗意与美,力求艺术性与思想性兼备。
  5.投稿作者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凡违背上述保证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自负。
  6.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一经参赛,赛事举办方享有对诗歌作品的处理权。

  四、参赛方式

  1.凡参赛诗歌作品必须在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美诗中国美诗大赛栏目发帖交流,标注【2014中国美诗大赛】字样,并在“2014年中国美诗大赛”汇总帖后跟帖;
  2.参赛作品发贴格式均固定一样,标题为:【2014中国美诗大赛】
  《题目》(宋体,加粗)
  作者/XXX
  (诗歌内容)
  3.不符合要求及参赛方式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评选时间及公布

  比赛期间,论坛美诗大赛专栏由美诗中国栏目主持人全权负责;
  评选期间,采用初选、复选、终选三轮次严格评选或投票,其中初选和复选由美诗中国联盟和中国诗歌流派网栏目主持人进行评选。终选由联合主办方负责人以及特邀评委组成终审评选委员会,进行终选投票,最后决出名次;当决赛结果出现同票等情况时,由特邀评委组合议评定。
  评选时间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10月15日,比赛结果将由联合主办方在中国诗歌流派网及时公告。

  《新诗》杂志社
  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
  美诗中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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