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 发表于 2015-12-1 14:32:58

“法治江阳 幸福生活”形象标识(LOGO)、微电影有奖征集活动评审结果揭晓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2-1 14:37 编辑

为丰富江阳区依法治区宣传教育载体,深入宣传法治江阳建设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打造普法品牌,增强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泸州市江阳区从2015年6月到11月组织开展了“法治江阳幸福生活”形象标识(LOGO)、微电影有奖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江阳”形象标识(LOGO)以及"法治江阳"微电影。截至2015年10月18日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应征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141件、微电影作品1件。11月16日,江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泸州市美术家协会联合对应征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开展了评审,从主题性、艺术性、创意性等方面评选出4件获奖作品(其中,最佳设计奖1名,优秀设计奖3名)。微电影奖项:空缺。(说明:因参评作品未达到参评数量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以上5件获奖作品有侵权或抄袭情况,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如无异议,5件获奖作品将被采用,其版权及使用权均归"法治江阳 幸福生活"形象标识(LOGO)、微电影有奖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要求设计者做相应设计修改,设计者本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如获奖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设计者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获奖资格。一、“法治江阳 幸福生活”形象标识(LOGO)评选结果(一)最佳设计奖1名http://upload.lzep.cn/2015/1127/1448608567970.jpghttp://upload.lzep.cn/2015/1127/1448608582202.jpghttp://upload.lzep.cn/2015/1127/1448608608788.jpghttp://upload.lzep.cn/2015/1127/1448608682519.jpg二、“法治江阳 幸福生活”微电影评选结果微电影奖项:空缺三、领奖事宜请获奖作品设计单位、设计师于2015年12月5日前与江阳区委宣传部对接确认领奖事宜。(电话:0830-3123927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44办公室 王婧)单位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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