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12-7 07:49:34

500元 《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漫画、文章、标语等有奖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2-7 07:56 编辑

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今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为传播法规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举办《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标语、漫画、文章有奖征集活动。
一、即日起至12月10日,宣传标语投稿时间截止本月底。
二、奖项设置
1、《条例》宣传漫画、宣传文章一等奖各2名,每名奖金500元;二等奖各4名,每名奖金400元;三等奖各6名,每名奖金300元。
2、《条例》宣传标语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元;二等奖4名,每名奖金200元;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100元。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应当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个主题,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有利于引导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信访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
2、投稿漫画形式不限,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均可;投稿文章体裁不限,诗歌、散文、议论文、记叙文、小说等均可;投稿标语应当简洁明了、主题鲜明、创意经典。
3、投稿作品内容相同时,征集活动主办方以先收到的投稿作品作为参选作品,后收到的作品不作为参选作品。
四、评选方式
有活动主办方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的作品名单,品定出一二三等奖。
五、版权说明
1、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权用于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以但不局限于报纸、电台、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等使用获奖作品,不在另行通知作者,不在支付稿费;使用未获奖的参选作品,不在另行通知作者,但将支付一定稿费。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参赛者个人负责。
六、投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宣传标语投稿时间截至本月底。
投稿方式: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稿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区信访局,汇总后统一报市信访局。
临港区信访局 2015年12月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sabusabu 发表于 2015-12-7 08:07:15

投稿方式: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稿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区信访局,@汇总后统一报市信访局

海盗 发表于 2015-12-7 08:09:32

没有投稿渠道,属于内部征集了

qdlaoli 发表于 2015-12-7 09:24:13


  今年9月24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传播法规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举办《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漫画、文章、标语有奖征文活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宣传标语投稿时间截止本月底。
  二、参赛范围
  面向全省环保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及广大干部职工。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应当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个主题,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有利于引导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信访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
  2、投稿漫画形式不限,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均可;投稿文章体裁不限,诗歌、散文、评论、记述文、小说均可;投稿标语应当简洁明了、主题鲜明、创意经典。
  3、投稿时,请在信访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山东省信访条例》有奖征集漫画(或文章、标语)投稿”,并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参赛信息。
  4、投稿作品内容相同时,征集活动主办方以先收到的投稿作品作为参选作品,后收到的投稿作品不作为参选作品。
  四、评选方式
  由活动主办方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的作品名单,评定出各个奖项。
  五、奖项设置
  主办方共设置如下奖项:
  1、《条例》宣传漫画、宣传文章一等奖各2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各4名,每名奖金各400元;三等奖各6名,每名奖金各300元。
  2、《条例》宣传标语一等奖2名,奖金300元;二等奖4名,每名奖金200元;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100元。
  六、版权说明
  1、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以但不局限于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等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行通知作者,不再支付稿费;使用未获奖的参赛作品,不再另行通知作者,但将支付一定稿费。
  2、参赛作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及其他后果由参赛者个人负担。
  七、投稿时间及方式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4日截止,宣传标语投稿时间截止本月底。
  投稿方式:省环保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请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方式直接投稿;各市稿件由各市环保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环保厅。
  投稿邮箱:sdhbtlb@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公室109房间
  邮政编码: 250101
  联系人:   刘斌
  联系电话:0531-66226625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23日

sy4832 发表于 2015-12-8 03:30:33

叫你上访,抓住死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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