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12-19 20:31:12

大平泉开始征集街路名称

我县高铁新区规划建设一批新道路,为使我县城区地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体现平泉特有风貌,彰显平泉文化底蕴,特向社会征集街路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街路名称基本情况
我县高铁新区整体建设正在进行中,因街路东西走向一般命名为街,南北走向一般命名为路,高铁新区已规划成“二路、三街”交通网络格局。拟命名的“二路三街”位于滨河路和绥远大街延伸部分之间。
二、征集街路地名命名原则及要求
(一)标准街路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滨河路”,“滨河”是专名,“路”是通名);
(二)地名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地名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好找易记,能反映当地文化及传统内涵;
(四)扼要说明街路地名命名的理由;
(五)命名不能与平泉内街路地名重名;
(六)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或外国名命名。
三、征集方式
对高铁新区拟命名的“二路三街”,每条道路可以提交1个或1个以上的道路名称。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征集:
(一)邮寄征集:将地名征集作品邮寄至:平泉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平泉县行政中心一楼137室),邮政编码:067500,信封正面注明“地名征集作品”字样。
(二)电子邮箱征集:将地名征集作品直接发至平泉县地名办公室电子邮箱,邮箱地址:pqshsw@126.com。       四、评选办法
由县地名委员会负责评审,经平泉县人民政府批准,选出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地名作品。
五、奖励办法
提供地名作品被采用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每路1名)。
六、注意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著作权即为平泉县人民政府所有;
(三)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七、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平泉县地名办联系,联系电话6085019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zIzMjM5OA==&mid=400700404&idx=1&sn=7434104ca46484a556078b1a25acb26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海盗 发表于 2015-12-19 21:17:45

这个已经发过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平泉开始征集街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