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12-21 18:49:51

涞源职教中心校歌征集启事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展示学校形象的精神旗帜。一首好的校歌是学校立校与办学宗旨、理念和价值追求的宣言,一首好的校歌可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动学校和谐健康发展。为更好地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内涵,体现涞源职教中心时代风貌,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歌,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校歌的创作要充分反映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要体现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既要符合中学校歌的规范标准,又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职教特色和一定的文化底蕴;既要语言简洁凝练,便于传唱,又要有一定的文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征集对象 涞源职教中心校友、退休教职工、在校师生及热心支持职教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歌词
    1.歌词创作应结合学校实际,主题鲜明,定位准确,能够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宗旨,全方位挖掘学校品质,颂扬学校、热爱学校、祝福学校。2.歌词要内涵丰富、立意高远,富于鲜明的特色、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催人奋进、勇于进取,应展现我校师生健康向上、充满青春活力的现代气息,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充分体现“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3.校歌应有歌名,歌名与歌词内容一致,遵循歌词的创作规律,语言简洁凝练、易记,朴实自然,朗朗上口,有节奏感,篇幅长度适宜。    4.对校歌的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用典籍请注明出处。(二)征集曲谱1.曲谱应根据歌词的思想、内容进行创作,要求旋律优美和谐,音域适中,节奏明快流畅,便于传唱,能充分表达出歌词的思想内涵,体现当代风貌和时代旋律。2.参选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记谱,并附上曲谱的创作说明。(三)作品可以单有词,单有曲,也可以既有词又有曲(一同谱写,效果更佳)。如果学生不会记谱,可用录音形式,录成音乐小样,可清唱,有伴奏或配器者为佳。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杜绝抄袭。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1、投稿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20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2、词作品以纸质版、电子版稿件均可;曲作品交曲谱或音乐录音;词曲同创者交词曲稿或演奏(演唱)录音带。所有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在校生注明所在班级。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邮寄请注明“校歌征集”。提交的作品可通过电话查询确认(0312-7311114)。
   3、专用邮箱:361858511@qq.com(请以附件形式发送,并注明校歌投稿)
五、评审与奖励1、组织机构   坚持广泛、公开、民主的原则,学校将特邀专家成立校歌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征集评审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2、评审评选过程分为初选、初评、复评、终审四个阶段。初选推出作品15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通过网上投票进行初评,初评结果交由专家评审小组复评,然后由校委会终审,最终确定入选和入围作品名单。3、奖励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均为入围奖,获奖作品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最终采用的作品颁发证书及奖金。六、注意事项1.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2.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3.参与征集的作品一经选用版权归属学校,学校有权播放、宣传或修改,作者不得再将作品另作他用或转让。4、涞源职教中心对征集通知的各条款保留最终的解释权。联系电话:0312--7311114(办公室)          13933250343(赵老师)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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