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检察院干警荣获最高检征文三等奖
安阳县检察院干警荣获最高检征文三等奖近日,安阳县检察院干警姜宝成撰写的论文《试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监督问题--以刑事执行监督为视角》,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评为三等奖。这是继该同志被授予河南省首批“全省检察调研人才”称号后的一次较好成果汇报。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着力解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中国特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于2015年3月印发了《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厅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组织开展2015年度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课题研究活动的通知》。随后经过专家评审机构的层层筛选、评审,最终从全国各地征集的543篇文章中确定一等奖16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5名、优秀组织奖6名。近年来,安阳县检察院把理论调研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上档进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研究制定了检察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院各部门明确了调研任务,形成了“院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积极撰写调研文章”的格局。该院每年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对优秀论文作者进行奖励。全院干警围绕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标准,全院形成浓厚的调研氛围,每年都有30余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主流调研期刊公开发表或被领导作出批示。此次获评全省理论调研人才的干警,多年从事文秘和检察信息写作,其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自觉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学习和思考,强化基础理论和检察实务的结合,撰写出多篇既有理论深度,又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多篇理论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期刊公开发表。此次县检察院干警所取得的荣誉,既是上级机关对该院理论研究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该院建立学习型专业化检察队伍的成果体现,对于凝聚全院干警创先争优新风气、增强职业自豪感、提升检察院和检察官的形象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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