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12-29 13:24:21

内蒙古诗词学会开展诗词理论征文活动

内蒙古诗词学会
关于开展诗词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引导内蒙古诗词创作健康发展,推动诗词创作质量不断提高,内蒙古诗词学会决定在首届内蒙古诗词论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区中华诗词理论征文活动。选题方向和侧重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題方向:本次征集的论文主要是围绕更好地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关注现实生活;积极传递正能量、弘扬时代精神主旋律;突出地区和民族特色、大力倡导草原诗风;进一步强化形象思维、切实提高诗词创作质量这四个母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作者可根据需要在研究探讨中对上述选题加以细化。例如,对关注现实生活问题,可深入研究关注或远离现实生活的历史传统、社会原因、作者主观因素(生存状态、价值取向、心理机制等),以及现实状况的具体梳理和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建议等;对传递正能量问题,可具体研究以诗词形式传递正能量的特殊性和本质要求、当代诗词与诗人的历史使命和社会担当、时代精神主旋律和多样化的关系等;关于大力倡导草原诗风,可进一步探讨草原、草原诗、草原诗风和打造草原诗派的关系及思路,草原诗的内涵与外延(包括新边塞诗、军旅诗、少数民族诗词、牧歌和北国田园诗的探讨)等;关于进一步提高诗词创作质量,既可以从诗歌本质、思维特征、审美要求等本体角度加以阐发,也可以从作者修养、认识误区、问题梳理、转变途径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具体而又系统的研究剖析,立论建言。
二、征稿要求:来稿要求导向正确、观点鲜明、文从字顺并有新意、有创见,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稿件一律采用电子版,篇幅一般不超过2000字。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发表时署名自便)、通讯地址(邮箱和邮编),并附百字以内作者简介。
三、截稿時間:征文从文件下达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截稿。届时学会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給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同时邀请入选论文作者参加在兴安盟举办的第二届内蒙古诗词论坛进行大会交流,入选論文还將在《内蒙古诗词》陆续发表。
联系人:祁牧多(内蒙古诗词学会学术部部长)
联系电话:18586092481    15124765821
邮箱:muduo86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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