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7 14:04 编辑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绥宣通〔2016〕1号)文件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作主题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赞颂“十二五”期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憧憬“十三五”美好未来。
二、创作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能够反映社会发展、富有时代气息、表达真情实感。
2、语言高雅,格调清新,能够传播正能量。
3、符合楹联和诗词格式体例,楹联单联字数为5字以上,诗词为原创的格律诗或小令词。
4、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限数量 。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18日。
四、作品展示
筛选出来的优秀作品陆续在《绥化日报》、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晚报》、绥化新闻网、“绥化网信”微信公众号、《大平原》、《绥化文艺界》、“微兰西”微信公众号、兰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刊(播)发。
五、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凡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拥有宣传使用权。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认同本活动所有条款。
4、作品统一组织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辉
电子信箱:xcbldh@163.com
联系电话:0455-5623162
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月6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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