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11 07:54:31

关于环江县城区部分地名命名征集活动

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公告


       为规范城镇管理,提升我县城区地名文化品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城区已建、在建、待建的3条路、3座桥、3个公园、4个居民小区向社会各界征集地名命名意见,诚邀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名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按照“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彰显文化、好找易记”的命名原则,着重体现我县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和区位特色;
3.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具有文化内涵,并对名称由来详细说明;
4.不以人名命名,禁用外国地名命名;
5.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无生僻字、歧义字和不雅谐音;
6.县城内道路、小区、公园广场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二、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信函邮寄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名股;电子邮件地址:dmb8829013@163.com;联系电话:0778-8829013)。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
四、征集范围(见附表)
五、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一律采用实名制,投稿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2.参与活动者将自己的作品名称连同简要说明一并报送。
3.应征的地名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4.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即视为已同意将所起名称使用权及修改权均归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附件:地名命名征集意见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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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到底 发表于 2016-1-11 10:02:44

给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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