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15 16:13 编辑为加快打造“温泉之城·长寿石阡”的步伐,进一步总结提炼新常态下“石阡城市精神”,塑造石阡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全县人民对石阡历史和现实的认同感、自豪感。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新时期“石阡城市精神”表述语,具体事项如下:一、征集范围县内外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二、征集要求1、表述语要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清新流畅,贴近群众,便于记忆。2、表述语要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并体现地域特点、时代特征和城市个性,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体现石阡的发展目标和人民的理想追求。3、表述语要能突出展示石阡创新发展的时代主题,充分反映石阡独有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集中展现新常态下石阡人民的时代精神。4、字数不超过10字,字迹工整清楚,以A4标准纸打印稿件为佳。5、附有简要的分析解释和立意说明。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四、投稿方式邮寄地址:贵州省石阡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编:555100),电子信箱:xcb7652621@163.com,联系人:杨晓文,联系电话:0856--765262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五、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石阡县征集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和奖励。设置奖项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另设入围奖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六、相关要求和申明(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发现有侵权或剽窃行为,石阡县征集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中共石阡县委宣传部对获奖作品(含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和进行修改完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四)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石阡县委宣传部。
中共石阡县委宣传部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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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15 18: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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