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30 07:50:00

1000元 2016年度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本启事同时刊登于《中国文物报》2016年1月12日1版。
2016年度中国文化遗产日是6月11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近年来,各地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已成为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事业融入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更好地扩大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和影响,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关注度,现拟公开征集2016年度文化遗产日主题1条和宣传口号5条。

一、应征作品要求

1.特色鲜明、简明易记、时代感强:体现中央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精神,呼应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作、发展趋势,符合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心理期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主题和宣传口号每件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应征作品均不加标点);

3.鼓励配发主题和宣传口号的英文译文(译文不作为评选的硬性标准),要求同上;

4.一位投稿人和一个团体只能投一个主题和5个口号;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团体投稿请注明联系人姓名、机构名称、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中国文物报社组织评选。评审专家由文物保护、考古、博物馆、政策法规、新闻传播等有关专家及行业媒体、大众媒体和公众代表组成;评选由初评、公众推选、终评三个环节构成,其中公众推选意见供评审专家参考;应征作品确定为年度主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确定为宣传口号的,奖励人民币800元。

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度文化遗产日前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中国文物报》和中国文物信息网上公布。
三、投稿方式

信件投稿请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邮编100007(信封上请注明 “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投稿” 字样)。

电子邮件投稿请发送至以下邮箱:wwbhuodong@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投稿” 字样)。

四、投稿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5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五、特别声明
1.获奖作品将广泛用于各级文物部门和相关机构有关文化遗产日开展的各项公益性活动,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文化遗产日主题口号征集评选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wNDg3NQ==&mid=403553191&idx=2&sn=52a796dd6108dac4848ecf3425ceaf7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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