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年景•年话”手机网络影像有奖征集
“年味·年景·年话”手机网络影像有奖征集活动启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全省“党亲·暖村”大型网络互动活动,用独特的视角展现我县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新变化,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年味·年景·年话”手机网络影像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21日
2、作品评选 :2016年3月初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灵台金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协办单位:灵台圈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作品内容
征集充满正能量的灵台地域内的图和景、人和事,可以是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城乡群众生产生活、各行各业精彩故事、身边最美人物等我县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农村发生的巨变和群众物质精神生活的变化,也可以是春节期间浓郁的民俗文化、乡土人情、地方特色、自然景观及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欢乐祥和、幸福安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投稿方式
1、参与者可以将作品发送至邮箱870820296@qq.com 。
2、图片作品也可通过手机扫描“灵台圈子”微信微博二维码加关注后,直接向灵台圈子微信发送图片或通过灵台圈子微博私信、评论等功能发送图片投稿。
五、奖项设置
灵台金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图片和微视频均可参与。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的最新作品,且未经发表,紧扣活动内容,严禁题材内容弄虚作假,谢绝摆拍、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图片作品可为单幅或组照,微视频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可以配背景音乐或解说。作品黑白、彩色均可,不得加边框、水印、签名等修饰。
4、作品须附拍摄时间、地点、标题及简短文字说明(15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作者籍贯不限。
5、所有作品一律不退稿,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凡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非赢利性的相关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征集活动结束后,灵台圈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征集到的作品统一报送灵台金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灵台金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评选。
7、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本人对由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负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8、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9、活动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0、参与者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或通过“灵台圈子”新浪、腾讯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咨询交流。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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