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2-24 13:34:07

3000元 “社保卡 伴我行”征文及社保卡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内容

社会保障卡征文
以“社保卡 伴我行”为主题,讲述自己和身边人与社保卡之间的真实故事,彰显社保卡便民惠民作用。可以是持卡者使用的体会,也可以是社保工作者亲历的感悟。标题自拟,内容真实,体裁不限,篇幅在2000字以内。
社保卡优秀宣传作品征集
面向社会宣传推广社保卡的平面宣传画或者视频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准确、形式新颖、贴近实际。宣传画可以采用单页海报、漫画、宣传折页等形式。格式为JPG(JPEG) 或BMP格式,像素在1600×1200以上。视频作品可以采用形象展示片、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等形式。画质清晰,时长不超过10分钟。
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建设银行宁夏分行联合举办。
活动范围
活动面向宁夏全区公开进行。
评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征集作品评选采取专家评委会方式评审,评选结果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社会保障卡征文奖和社保卡优秀宣传作品奖三个奖项。
1.优秀组织奖6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
2.社保卡征文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社保卡优秀宣传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经费保障
活动所需资金由建设银行宁夏分行(宁夏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支出。
征集作品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为电子稿,以电子邮件或者光盘方式投稿。投稿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投稿的,应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投稿人必须保证作品原创性,具有完整版权,否则责任自负。
1.电子邮件。请将投稿以附件形式发至nxrstxxzx@126.com,并在标题中注明“社保卡伴我行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及征文活动”。
2.光盘邮寄。请将投稿光盘寄至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3.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以邮件、信函发出当天日期为准)。
作品宣传及使用说明
1.为扩大此次活动范围和影响,活动将在《宁夏日报》和《新消息报》刊登广告。
2.主办单位在此次活动范畴内有权使用作品。
3.征集作品评选采取外聘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4.获奖征文作品将推荐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简报》择优刊发;获奖宣传画、宣传视频将在社保卡微信官方平台上发布,向全国推广使用。以上刊发来稿,不再另付稿酬。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DA0MTU1NA==&mid=402394707&idx=1&sn=7ad24f60890d2633687e69d192b63c9c&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3000元 “社保卡 伴我行”征文及社保卡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