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吉祥物和宣传标语 征集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2-24 19:00 编辑“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吉祥物和宣传标语 征集公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是在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的一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以保护自然为主题的品牌活动。“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以记录自然、感受自然、揭秘自然、呵护自然为永恒主题。首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以“人与自然”为特定主题,于2015年4月18-24日成功举办。目前,第二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正在筹划中。为持续打造并提升推广“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这一自主品牌活动,向公众传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品牌内涵,组委会拟公开征集“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吉祥物和宣传标语。一、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与吉祥物须围绕“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Shanghai International Nature Conservation Festival(以下简称保护周)而设计,并统一应用于保护周内各大主题活动(名人讲坛、青少年主题活动、旅游公益活动、主题科普摄影展、电影电视展映、自然教育活动、公益运动等),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设计要求:1、应充分体现保护周特点与内涵,并适合在各种载体上进行推广。2、设计需构思新颖、简洁美观、寓意深刻、艺术性强,具有鲜明的独特性、识别性、创意性。3、设计需保证多种材质及移动终端展示应用效果。(二)、征集对象愿意为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贡献创意及概念,且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视觉设计师、设计团队/企业、设计院师生及网友。(三)、作品提交1、所有投稿者可参加标志或吉祥物单项投稿,也可同时投稿。2、Logo和吉祥物应各自包含:效果图、创意说明、反白效果图、方格坐标制图,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准色;并任选以下3类适当进行延展和组合应用:名片、信封、信纸、手提袋、工作证、PPT模板等。3、投稿者须按要求提交设计作品和相应创意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夹以“标志/吉祥物+作者名字”命名,图片必须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分辨率必须大于780*420像素;文本以PPT、Word和PDF格式为准,并适用于A4纸打印。4、投稿者须以“自然保护周标志”或“自然保护周吉祥物”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sinc@shkepu.gov.cn;也可以刻录光盘,递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淮海中路1634号503室。5、获奖作品须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二、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宣传语须围绕“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的永恒主题“记录自然、感受自然、揭秘自然、呵护自然”以及特定主题“人与自然”而撰写。(一)、征集要求:1、主题鲜明,适当融入地域元素和时代元素,具有思想性、艺术性。2、语言凝练,通俗易懂,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播。3、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4、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二)、征集对象愿意为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贡献智慧的公众。(三)、作品提交1、投稿者应统一提交电子文稿,并附300-500字内涵说明,以“宣传语+作者姓名”为文件名。2、以“自然保护周宣传语”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sinc@shkepu.gov.cn。3、原则上每人投稿不超过2条。三、征集流程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3月31日截止,由参选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2、作品初选2016年4月1日-4月20日期间,组委会将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标志与吉祥物入围作品各6件、宣传语10条。3、作品终选2016年4月21日-4月30日期间,组委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一等奖优秀作品将成为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与吉祥物、宣传语最终中标作品。中标设计作品投稿者需在后期按照组委会要求适当完善方案。其中,标志中标设计作品投稿者还需将延展为视觉识别应用系列(具体项目由组委会确定)。四、奖励办法1、标志与吉祥物三等奖作品各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作品各2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一等奖即中标设计作品各1个,奖励人民币3万元整。宣传语三等奖作品6条,各奖励人民币300元整;二等奖作品3条,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整;一等奖即中标作品1条,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2、上述奖励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设计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3、向入围、优秀和中标作品投稿者颁发荣誉证书。4、所有优秀作品获奖作者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或组织执照复印件一份,方能领取奖励。五、知识产权声明1、投稿者应保证其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获奖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征集、比赛或转让他方。否则,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给组委会造成损失的,参赛者应当赔偿。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2、所有获奖作品均为委托创作作品,其全部著作权归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中标设计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拥有对获奖作品的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投稿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获奖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型、许可使用等,否则均构成侵权。3、征集结果公布后,除获奖作品外,所有未被采用的应征作品投稿者即可自行处理。4、投稿者提交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凡主动提交作品参加此次征集的投稿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六、联系方式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邮箱:sinc@shkepu.gov.cn电话:021-64332556-817、021-52989532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503室邮编:200031
应征作品登记表下载链接
http://www.sinc.org.cn/attached/file/20160223/20160223160450_16992.docx
:) 3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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