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届“东丽杯”全国鲁藜诗歌评选征稿
第二十五届“东丽杯”全国鲁藜诗歌评选征稿工作正式启动。本届评选设东丽文学大奖、新人新作奖,美丽东丽特别奖,诗集、单篇诗歌等级奖,单位及个人优秀组织奖,并将出版《优秀作品汇编》。评选面向全国所有热爱文学创作的业余作者征稿。
一、对报送作品的要求
1.参赛作品仅限现代诗。单篇诗歌和诗集(多文体作品集无参赛资格)均可参赛,单篇诗歌不超过15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
2.单篇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以来在报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诗集必须是2013年7月以来由境内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套书、丛书禁止参赛)。
3.已在历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4.此次评奖只面向全国业余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参与作家系列职称评定人员、签约作家无参赛资格(已不在签约期限任期内的原签约作家可参赛;已签约作家签约期内和签约前3年内发表作品无参赛资格)。
5.必须报送作品发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报纸发表需带报眉复印,杂志发表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发表页),以证实发表刊物和日期。诗集至少报送样书1本。每人报送作品不得超过2篇(部)。报送作品一律做不退件处理。
二、报送方法
1.天津市作者可通过各区县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集体报送参赛,单篇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5篇,诗集不超过10本。作者报送作品时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个人报名表,限一文一表。单位报送请认真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单位报送目录表,并将目录表电子版发送到donglibei2012@126.com。天津市集体报送单位限报送天津籍或在天津工作的作者作品,其他省市作者禁止通过本种方式报送。
2.其他省市作者可通过本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群艺馆、文化馆集体报送参赛,单篇报送数量不超过25篇,诗集不超过10本。作者报送作品时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个人报名表,限一文一表。单位报送请认真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单位报送目录表,并将目录表电子版发送到donglibei2012@126.com。
3.全国作者都可直接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报名参赛,也可从以下网站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连同作品一起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参赛。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tjsqyg.com/
天津文化信息网 http://www.tjwh.gov.cn/
天津“东丽杯”评奖官方博客 http://blog.sina.com.cn/tjwhb
天津东丽在线 www.tjdl.net
地址: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614-615,其他省市报送作品请寄吕星晔收、天津市报送作品请寄李莹收(请注明“东丽杯参赛”字样)邮编:300200
4.每位作者限通过一种方式报送,禁止多单位多笔名重复报名。单位报送请提前联系作者取得参赛许可,如有作者违反投稿规定一稿多投将取消参赛资格,5年之内不允许参赛。
5.寄送方式:平邮、快递均可,因人员有限不接收邮局包裹件。
6.天津市群艺馆微信公众号将推送评奖情况、获奖信息
请在微信客户端里搜索订阅号号码“tjsqyg”或“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关注后,我们将根据评奖进程推送赛况信息。也可直接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三、时间安排
1.2月下旬在天津市群艺馆召开2016年天津市群众文学工作会议,布置此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始组织业余作者创作并征集作品。于5月15日前,将作品及表格报送到市群艺馆调研编辑文学部。
2.此项活动将于3月上旬开始在《中国文化报》、《文艺报》、《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北方网、天津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群艺馆网、东丽在线、东丽文化网陆续刊登征稿启事,个人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3.3月下旬将召开全国部分省市群众文学工作推动会议,启动在全国群艺馆系统的征稿程序。征稿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4.5月下旬至8月为初评、复评、决评时间。评委团将由著名作家、评论家组成。
5.9月在天津市东丽区召开颁奖会暨第九届东丽全国群众文学创作研讨活动。
6.自颁奖会后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起,1个月完成证书寄送,3个月完成奖金寄送。证书、奖金自寄出之日起,由于组织方工作原因造成的退件,3个月内可修改、补寄。逾期不候。
四、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将评选出东丽文学大奖2名;新人新作奖2名;美丽东丽特别奖1名;单篇诗歌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诗集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将评选单位优秀组织奖20名(以单位报送作品获奖数量排名统计,本市、外省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将评选个人优秀组织奖20名(以报送作品数量、质量及获奖率高等相关数据统计),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将评选个人组织奖(组织报送作品不能少于10篇),颁发荣誉证书。
3.部分获奖作品拟在《中国文化报》、《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网、《海河文化》、《群众作家》刊登,在天津广播电台相关栏目中有选择的播放。
4.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优秀作品汇编》。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莹(本市投稿)
吕星晔(外地投稿)
2.联系电话022-23311272(传真) 022-59959132(办)
3.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大614-615,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
邮 编:300200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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