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2-27 07:53:22

1000元 彬县2016年撤县设市名征集通知

  为了加快我县撤县改市工作进程,有效开发利用地名资源,提升我县地名文化品位,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改市后的命名公开向社会征集,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最终能征集到满意的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县内外彬县籍干部群众

  二、时间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5日

  三、命名原则和要求

  (一)原则

  1、传承性:反映彬县历史传承、文化底蕴;

  2、时代性:反映彬县发展理念、精神风貌;

  3、文化性:突显彬县文化特色、文化内涵,品位高雅、积极向上;

  4、雅俗性:简洁、质朴、清晰、好读好听好记、 体现彬县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区位特色和社会特征,不晦涩难懂,一般不超过三个字,用字准确规范。

  (二)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2、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地名命名;

  3、不应和其他市县同名,并避免同音;(“彬州市”已经和山东省“滨州市”同音,不可用)

  4、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所用字字形应以国家公布的《印刷通用字形》为准。

  四、投稿地址

  (一)纸质稿件,请于2016年3月5日前寄至彬县撤县设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彬县市民中心6楼612室)。

  (二)电子稿件,请于2016年3月5日前发至1161285847@qq.com。

  (三)投稿人须在来信来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投稿一经录用,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予以1000元奖励,其著作权归彬县民政局所有;

  2、参与活动者应将自己的命名名称连同寓意简要说明,应征的命名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3、投稿咨询,联系人:惠军元 电话:13759709015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彬县撤县设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彬县撤县设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24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I3MTE4Mg==&mid=403215324&idx=3&sn=6c37963d885a8c184772e7f7ff520046&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000元 彬县2016年撤县设市名征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