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驻村工作故事”等文学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强基办、各驻村工作队: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的驻村故事”等文学作品稿件征集工作,大力宣传驻村工作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讲述驻村干部精彩故事,展示左贡县驻村干部的时代风采,营造良好的活动舆论氛围,推动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反映左贡县深入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以来干部驻村的文学作品(包括驻村故事、诗歌、散文、驻村日记、驻村相关视频图像等)。
2.驻村故事要求讲述一个情节完整的感人故事,有具体的人物、对话、细节、感受等,做到故事性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3.驻村故事、散文等作品字数控制在爱1000—2000字以内,诗歌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视频控制在5分钟以内,必须为本人原创或自己讲述请他人代笔撰写,内容真实可考,严禁抄袭编造。
4.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配有5张(含5张)以上图片,图片要清晰(像素640x640以上),为jpg格式,附文字说明。
二、征文对象
全县第一批至第五批全体驻村干部,全县各乡镇强基办、县直各单位驻村工作人员,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采用
县强基办将筛选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市强基办、市强基办宣传组、市电视台、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刊播刊发;作品一经采用,县强基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作者相应的稿酬。
自治区强基办将按照市强基办上报内容筛选部分优秀作品提供给西藏日报社、西藏人民刚波电台、西藏电视台等自治区主要媒体刊播刊发。同时,筛选部分优秀作品在自治区“强基惠民”官方微信上刊发,每篇稿酬100元。
四、投稿方式
电子版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gxqjb@163.com,电子邮件名请写清“xx县xx乡(镇)xx村驻村文学”;纸质版作品请直接报送县强基办。
各乡镇务必按照所辖行政村(居)三分之一数量要求及时组织上报稿件,不得弄虚作假,此项稿件上报情况将作为各乡镇评优加分项,必凡涉密内容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此件,请各乡镇强基办转发至各驻村工作队。
特此通知
左贡县强基办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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