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县城市新区名称征集活动
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河县城市新区名称征集活动的公告
按照我县“十三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目前,我县城市新区(暂定名清水河新区)建设大幕已经拉开,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全面提高新区形象,准确把握新区发展定位,丰富新区人文内涵,现就清河县城市新区名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
一、新区简介
我县城市新区位于县城西部,远景规划东至滨河东路(县城西外环),南、西、北至我县外环路。按照百年的目光、百年的标准,建百年基业的要求,以打造区域性最先进的现代化新区为目标,近期将重点推动以清水河和挥公大道为主轴的核心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将新区建成集商贸服务、商务办公、现代金融、公寓住宅、休闲娱乐、文化展览、现代教育、现代医疗、创智空间等九大功能于一体,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平台,产城教融合发展的实验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特色微中心。
二、征名要求
(一)名称应联系城市新区的功能定位,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具有时代气息和独特的标识意义,公众认知程度高。
(二)征名作品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诵,文字要简练,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异体字。
(三)征名作品须有充分体现作品含义的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四)本次征名稿件须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参加稿件的邮寄途中损坏和丢失,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获奖名称如相同,以投稿时间先者为准。
(五)凡被录用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六)本次征名活动确定1名优胜奖,5名入围奖的名称及作者。优胜奖奖金3000元;入围奖奖金各1000元。
三、活动安排
(一)征名活动自3月1日至15日,在《清河报》、清河电视台、清河广播电台公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清河县城市新区名称的公告。
(二)3月16日—18日,收集、汇总城市新区名称,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征集到的城市新区名称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6个初选名称。
(三)3月19日—20日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城市新区名称征集活动获奖名单。
(四)3月21日,将评选结果报县政府审批。
(五)3月22日—24日,将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新区名称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并公布获奖者名单。
四、投稿方式
(一)电子邮件投稿:qshxq2016@163.com;
(二)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319-8176980;
(三)投递邮寄地址:清河县新世纪大街41号(奥都公司三楼301室,清河县城市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四)电子邮件和传真件请注明“清河县城市新区征名”字样,投稿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五、本次活动由清河县城市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并对本次征集活动负有最终解释权。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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