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好十一冶故事点赞十一冶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讲好十一冶故事,点赞十一冶精神“征文活动活动时间:2015年11月—2016年6月
征文要求:紧扣”讲好十一冶故事●点赞十一冶精神“的主题
活动内容介绍
1、征集:(2015年11月——2016年4月)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集作品。
2、评选:(2016年5月)
各单位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并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集团公司将对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
3、表彰:(2016年6月)
集团公司组织颁奖活动,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4、征文体裁:以记叙文、传记为主。
5、征文题目:题目自定,必须与主题相符合。
6、投稿要求:1、各主体分公司党委至少提交作品五篇,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2、征文正文用A4纸四号仿宋字,标题宋体二号,行间距固定值24,作者单位及姓名标注在题目下方。
7、作品提交方式:各主体分公司、驻柳机构请将征文作品发送电子版至邮箱emccdgb@163.com或 QQ:2864509399。驻外机构可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以上邮箱或 QQ,并标注单位。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文 0772-5331147
余思雨 0772-53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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