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3-7 13:44:46

10000元 关于转发“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我省“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增强大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自信,促进新时期校园原 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省中华诗词学会决定举办“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诗同行——感受诗歌魅力,传递中国力量

二、活动内容

“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包括比赛环节和研讨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1.高校樱花诗歌创作邀请赛(创作组)
  2.高校获奖诗歌朗诵邀请赛(朗诵组)
  3.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主题研讨会
  4.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联合倡议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四、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中国作家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

五、时间安排

       3月3日至3月18日 参赛报名及作品征集
  3月19日至3月28日 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3月29日至4月3日 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4月中旬      主题研讨、联合倡议
  4月中旬      朗诵组现场决赛暨颁奖典礼

 六、奖项设置

      1.创作组
       一等奖2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6名  奖金3000元
  三等奖20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
  2.朗诵组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
  注:以上奖励均为人民币单位的税前奖金额度。

七、邀请赛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个人、组合形式不限,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允许代表一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不支持ppt、视频展示。
  决赛朗诵篇目均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选定。时长视朗诵篇目长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邀请赛报名及投稿方式

      1.大赛组委会接受学校和个人参赛两种方式,个人参赛作品仅限一件。
   2.个人参赛方式:个人参赛选手需将稿件(创作类,word版)或视频(朗诵类)和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于3月18日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yinghuashisai2016@163.com;
3.学校参赛方式:
  (1)创作类。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至各学院分团委,学院汇总后于3月16日前将作品及汇总表(电子版,包括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xszn2015@163.com。
  (2)朗诵类。参赛视频由个人自行录制,参赛选手于3月16日前将个人信息及参赛作品发送至xszn2015@163.com(参赛作品文件名采用统一格式:姓名+学院+学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九、联系人

       孙健恒:13026109727
    王艺潼:15927321026

更多比赛详情,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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