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3-16 16:22 编辑为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这一载体,进一步宣传税收改革发展的成效和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成果,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欢迎积极参与。具体内容如下:一、参加对象: 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税收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税务部门与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税收公益广告作品。
二、作品形式: 分电视类公益广告和广播类公益广告两种形式。作品时长分别为15秒、30秒、45秒、1分钟。
三、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见链接附件4),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邮编:100024
组委会邮箱:ssgygg2016@163.com
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
联系电话:13801318145,18500298052。
活动组委会联系电话:010-6578323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许旭,联系电话:010-86098540。
国家税务总局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010-6341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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