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成长、与法同行”征文(四)
编者按散文是中华文苑中的一朵绚丽的花朵。唐风宋韵、翰林墨香、游目骋怀、桨声灯影、春红柳绿无所不包,记叙、抒情、议论、描写兼收并蓄,“形散而神聚”的艺术精义,言近旨远、内蕴绵长的审美追求,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日前,中国检察官文联联合中国散文学会,中国青年网等多家单位,开展“阳光成长、与法同行”散文作品征集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艺术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泰州市检察官文联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部分年轻干警和优秀学生作品参选。本公众号将陆续刊载,欢迎各位微友赏阅评鉴,并给各位作者点赞鼓励。
老百姓的春天
姜堰区城西实验学校初一3班 陈开开
依法治国,是老百姓呼唤的春天,更是强国梦的有力保障。消费是老百姓离不开的一点,但有法律保障的消费才能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
几年前电动车盛行,周边上班族平均下来人手一辆。为方便爷爷奶奶的出行,爸妈带他们买了辆崭新的电动车。你别说刚买回来的就是不一样!漂亮的外壳、清脆的鸣笛声、灵敏的刹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呀。但谁料想这东风一来,就散架了。才刚用了几天,外壳上的螺丝就掉了一颗,导致外壳整个耷拉下来。成了霜打的茄子。当然一颗螺丝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去维修部门安了一个也就好了。看似好了的电动车很快就“解体”了,外壳漆面掉了不少,螺丝松了不少,刹车也不灵了。被逼无奈,找上门去,得到的回答显然不让人满意。“车坏了?去修啊。来找我们干嘛?我们又不会修车。再说你买的时候不都好好的,怎么到你们手上就坏了呢?”遇到这种不讲理的人,两位老人也没什么辙,最后不得不骑着那辆有问题的车回来了,骑行几天的车被永久搁置了。
看着爷爷奶奶满脸的沮丧,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等哪天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身权益。
终于机会来了。近几年网购风靡全国,特别是年轻人士喜欢大包小包的快递直接送到家。因为网购的轻松方便,我们家自然而然也迷上了网购。那次,我爸在网上购买了一盒袜子。乍一看,跟图片所差无几,手感也很绵软。可谁知道,把它们放到洗衣机里涮了之后,原本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袜子,和谐的统一成了一种——灰色。原本厚厚的棉料洗完只剩下一半的厚度了。这时我突然想到了商家在网站首页挂的牌子“厂家促销,假一罚十”。这假一罚十我也就不需要了,但这袜子你肯定赔定了。我拿着爸爸的手机给客服发了一张照片外加这么一段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义务还包括: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果然,没过几天商家就把袜子重新把货发了过来,在赔偿了一盒袜子的情况下,还主动承包了运费。小小尝试让我们尝到了维权的甜头。
当不懂法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成为别人案板上的鱼肉;而当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时候,我们就牢牢掌握了自己手中的权益。
依法治国,与法同行,不仅能保护好我们自身的权益,更能保护普通百姓的权益,让老百姓迎来消费的春天,共创美丽和谐的法治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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