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小松鼠 发表于 2016-3-18 18:19:49

关于开展“寻美邹城 乐行大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大束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发现大束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变化之美,不断提高大束知名度和美誉度,邹城市委外宣办、大束镇政府决定联合举办“寻美邹城乐行大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将围绕“腾飞大束、生态大束、文化大束、记忆大束”四大主题,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通过手机和相机发现在大束镇最独特、最真实的美,向外界展示大束镇的地域特色、风土人情以及大束各行各业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示大束人民参与和谐幸福新大束建设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腾飞大束”。围绕大束镇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事业、镇村风貌等方面,反映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
(二)“生态大束”。围绕大束镇自然风光、名胜古迹、环境保护、特色农业等方面,反映全镇美丽乡村、绿色城镇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特色。
(三)“文化大束”。围绕大束镇匡衡文化、孟母、孟子文化、传统艺术、民风民俗、节庆活动等方面,弘扬中华国粹经典,反映全镇人民群众积极健康的精神面貌和幸福美满的生活状态。
(四)“记忆大束”。社会各界收藏或拍摄,反映大束镇2000年之前,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如历史变迁、风土人情、重大活动、重要工程建设等。
二、参赛方式
大赛分专业组与业余组:专业组面向全市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业余组面向在大束镇工作生活的镇村干部职工和群众。
(一)参赛方式以电子邮件为主,主题标注参赛作品标题,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mldswxz@163.com。
(二)老照片征集活动中,实物照片可通过邮寄方式参赛。
邮寄地址:邹城市大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李文博收;邮政编码:273505。(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行保存原件的,镇将采取复制方式留存,原件归还。)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四、参赛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大束镇境内创作的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视角独特,寓意深刻。
(二)摄影作品可以单幅或组照(不超过6张)的形式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参赛主体为个人,手机、各类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三)比赛分为业余组和专业组。业余组作品用数码相机、高像素手机拍摄均可,数码拍摄的作品像素不得低于400万;专业组摄影作品采用JPG格式,大小要求在2M以上。可利用相关软件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和色彩的调整、裁剪,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多重曝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
(四)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并可附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五)参赛者应对所提交作品著作权负责,对于含有他人肖像的作品亦应征得肖像权人许可,对于著作权和肖像权等权利引起的纠纷,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本次活动所有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出版画册、图片展览、报刊发表、媒体演示、网络登载等相关宣传活动,经采用的作品只署作者姓名,不另支付稿酬。
五、大赛奖项
作品征集结束后,大束镇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专业组和业余组各设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
专业组:
一等奖2名:现金3000元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6名:现金2000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10名:1000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15名:600或等值奖品。
业余组:
一等奖2名:现金1000元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6名:现金800元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10名:现金600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15名:现金300元或等值奖品。
    同一作者不重复得奖,当同一作者的多幅作品同时获奖时,以获奖等次最高的作品入选。获奖作品将大束镇政务公开网等报刊网络媒体上刊播。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薛彬 李文博   联系电话:5570001

                           

                     邹城市委外宣办 大束镇人民政府2016年3月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开展“寻美邹城 乐行大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