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再输官司!“10罐7罐”广告语案败诉
近日,加多宝广州系列广告语虚假宣传案迎来终审判决,据白云山(600332)公告披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继重庆渝中区法院和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加多宝“10罐7罐”、“七连冠”等广告语虚假宣传后,王老吉又一次取得终审胜诉。至此,在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数起官司纠纷中,王老吉已经取得20连胜。加多宝多起广告语案被法院终审判定虚假宣传
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回归广药集团之后,加多宝和消费者玩起文字游戏,推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改名广告,延续“王老吉”的品牌商誉,误导消费者现在的加多宝就是王老吉。此广告很快被广州中院以虚假宣传为由诉中禁令禁止。随后,加多宝又开始抢夺凉茶的又一高地——销量。并发布“10罐7罐”广告和“七连冠”广告。对此,王老吉再次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014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加多宝停止宣传“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等虚假广告语,并立即销毁含有涉案虚假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加多宝赔偿王老吉500万元,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头版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015年7月27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起诉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案做出了“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是双方在众多虚假宣传广告语中迎来的第一个终审宣判,再次证明加多宝的虚假宣传事实。
随后的2015年12月,在广州立案的“改名案”,在重庆立案的“改名案”、“10罐7关案”、“怕上火”案也相继迎来终审判决,均以加多宝败诉告终。
而此次广东高院针对“10罐7罐”案终审判定,加多宝未准确、全面引用数据来源信息,也不能证明广告发布时“加多宝”凉茶以罐计量的市场销售份额超过70%,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三无数据机构曝光加多宝销量存疑
此前,加多宝曾称,其广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况分析报告》,但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根本没有单设“凉茶”指标,这就意味着国家统计局没有对凉茶品牌及销量进行过统计。
据了解,加多宝一直使用的排名中介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去年3月被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为三无机构,涉嫌数据造假,这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加多宝使用的数据机构屡屡更换,2014年引用数据来自尼尔森,2015年则更换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这也让加多宝的销量数据很难自圆其说。加多宝的谎言也在众多因素的共同佐证下最终破灭。
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加多宝谋划一次又一次的虚假宣传。在业内看来,一直以来,加多宝从外包装、广告语、商标等多方面“傍”王老吉的商誉、销量,以误导消费者把“加多宝”与“王老吉”混同为一种产品,目的是利用王老吉商标、产品的市场声誉来牟取自己的声誉扩大及市场利益。
然而,加多宝种种侵权行为在威严的法律面前最终以失败告终,且连败20起,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随着各地此类案件的纷纷获判,加多宝将为其屡次侵权行为付出惨痛代价,品牌商誉尽毁。而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来看,加多宝面临的赔偿额已经接近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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