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形象歌词”征集启事
“怀集形象歌词”征集启事为更好地挖掘怀集县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扩大怀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幸福和谐的社会环境,激发全县人民的自豪感、爱乡情怀和创业热情,建设和美怀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怀集形象歌词。征集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3月20日—2016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国
三、歌曲要求:
(1)主题:怀集形象歌词(歌词题目自拟)。
(2)内容:要求突出怀集特色,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形象生动,切实反映怀集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及自然人文景观;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全县人民构建和谐社会、致力建设和美怀集的精神风貌;体现积极向上、创新发展的时代精神;能唤起人们对怀集美好前景的向往;让怀集人记得住乡愁,记得住家园故土。
(3)风格:昂扬大气,富于创意,文辞优美,手法独特,节奏明快,朗朗上口,便于传唱。
(4)体式:符合歌词基本规范要求,易诵易唱易于传播。歌名醒目简洁、立意新颖、主题突出,富有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奖项设置和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选出11首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优秀奖5首。凡入奖作品均给予奖金和证书奖励。
五、投稿须知:
1、应征稿件采取电子邮箱和邮寄方式进行投稿。
投稿邮箱hjxwl@126.com;
邮寄投稿请寄到怀集县城新行政中心二楼208室。
来稿须注明“怀集形象歌词征稿”字样和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26400。
联系电话:(0758)5861368,联系人:严生。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过的作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被采用的作品,主办方享有出版权和使用权。
5、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宜由怀集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注:相关资料请登录怀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网http://www.huaiji.gov.cn
中共怀集县委宣传部
怀集县文联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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