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3-20 13:48:01

10000元 第十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征文活动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是由全国八所著名法学院共同发起设立的开放性学术论坛。论坛旨在为全国公法学博士生提供开放性的学术交流平台,自创办以来一直坚持学术为本、平等参与、共同提高的宗旨,已经成为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走上学术舞台的重要一站。第十一届论坛将于2016年11月中下旬由清华大学承办。现面向海内外法学院公法学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欢迎来稿。
一、论坛主题
    公法变迁的中国视野
    1、走向本土化的宪法实践(2篇)
    2、部门宪法学研究的探索与展望(2篇)
    3、公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范式(2篇)
    4、面向具体领域的规制研究(2篇)
    5、社会转型期的权力监督与公法救济(2篇)
二、论坛规则
    (一)本届论坛力求打造学术精品,投稿要求严格契合论坛一、二级主题,主题无关者一律不予接受。来稿请在稿件首页注明所投二级主题。
    (二)本届论坛将评10篇优秀论文作为报告论文(每个二级议题的投稿中评选出2篇优秀论文)。论坛届时将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学术报告。
    (三)本届论坛将公开征集论文评议人。确定入选论文后,组委会将根据入选论文主题在投稿人中征集优秀的点评人。
    (四)对于入选论文,论坛组委会将邀请公法学界合适的专家学者、期刊编辑或实务专家进行专家点评。
    (五)本届论坛设“最佳论文奖”1名,奖金10000元,并向《清华法学》期刊推荐发表;设“最佳点评人”1名,奖金2000元。
    (六)为保证论坛评选的公正性,本届论坛不接受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投稿。
    (七)论文评奖规则将在论坛召开期间公布。
    (八)本届论坛组委会对论坛规则保有最终解释权。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要求为国内外大学在读博士生(含2016级),不限国籍。
    (二)稿件要求以中文投稿。
    (三)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四)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
    (五)文章注释体例以《清华法学》的格式要求为准。
    (六)组委会将对投稿稿件进行匿名评审,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个人信息。投稿请附投稿人基本信息表(见下表)。
    (七)截稿日期为2016年10月7日24点前。
   投稿人请将文章电子文本(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epubliclaw@163.com。
四、论坛安排
    (一)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中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
五、其他事宜
    (一)投稿文章一经入选,论坛组委会将会向入选者发送电子邀请函。
    (二)本次论坛将报销获邀投稿人与评议人差旅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并安排食宿(国外论文报告人与点评人仅安排食宿,差旅费自理)。
    (三)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马超,电话:13051001095;
    晏翀,电话:15210529369;
    会务邮箱:wepubliclaw@163.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I4MTg5MA==&mid=402709520&idx=4&sn=227b04d11018c5ce49b9b92be75bb3e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0000元 第十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征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