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3-25 20:26:31

“品质长沙 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作品征稿启事

“品质长沙 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作品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示长沙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共同见证“品质长沙”的建设成就,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作活力,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沙市总工会、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共同主办“品质长沙,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等原创作品征集活动。活动由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现面向全市征集作品。
一、征稿对象:面向在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文艺爱好者和创作者,特别是一线的建设者、工作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征集文学、摄影和歌曲等原创作品。
二、征稿内容:作品主要通过创作者经历或切身体会反映长沙重大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拆违控违、造绿复绿、精准扶贫等各方面的建设过程和成就,展示“品质长沙”在建设和发展过程的丰硕成果和广大建设者的风采。
三、征稿要求: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2、作品要求:必须是“十二五”期间和“十三五”开局以来的原创作品(投稿作品原则上未参加过市级以上的展览、出版和演出活动),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来稿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名称、联系电话、个人邮箱。① 文学作品:题材不限,每件作品不超过2000字,诗歌50行以内。投稿邮箱:643083483@qq.com联系人:吴小军联系电话 13016161683② 摄影作品:相机、手机拍摄均可,每人投稿不超过3幅(组),手机像素不低于800万,投稿作品必须是JPG格式。投稿邮箱:646733795@qq.com联系人:张继红联系电话 13975800986③ 歌曲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以歌谱或提供歌曲小样(附歌谱)投稿。投稿邮箱:1271508577@qq.com联系人: 刘学联系电话 13975155646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投稿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四、评选及成果展示:1、评选时间:活动设一、二、三等奖,7月底至8月初作品初评,8月进行作品终评并公示结果。2、成果展示:10月,举办展览,发布作品集,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在市级以上相关媒体刊发。
“品质长沙我在现场”活动组委会2016年3月2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品质长沙 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作品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