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3-7 07:56:16

榕公开征集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可获200万元支持资金

本帖最后由 myprice 于 2014-3-7 11:07 编辑

 我市被商务部列为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城市,市商贸服务业局近日下发《关于征集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决定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18日前向市商贸局供应保障处申报,单个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
  据了解,支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试点企业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车辆)不少于500万元,新建用于农超对接的专业生鲜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冷库;支持试点企业建立以信息化为手段,覆盖农产品由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系统,主要包括购置或开发软件和硬件设备。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车辆)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试点企业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福州市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注册城市内连锁门店不少于3家或零售业态总营业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拥有专业生鲜配送中心和产地集配中心(尚未建成可申报项目);至少拥有1000亩以上自有基地或与3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对接,与对接基地签署固定格式的购销合同,合同期为1年以上;农产品自营,超市买断农产品所有权销售,不包括引场进店、联营扣点;执行短期账期,转账结算一般不超过15天。对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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